新华社文章《整治违规吃喝,不是一阵风不能一刀切》直击作风建设中的痛点,揭示了违规吃喝问题从“舌尖上的腐败”演变为“圈子里的交易”的深层逻辑。当前,个别党员干部仍抱有“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将违规吃喝视为“人情往来”或“业务润滑剂”,这种认知偏差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在思想淬炼、制度建设和精准监督上持续发力。结合工作实际,整治违规吃喝需以“三个区分开来”为原则,既保持高压态势,又避免“一刀切”误伤正常消费,方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思想破冰:从“小节论”到“红线观”的转变
违规吃喝绝非“无伤大雅”的小事,而是权力寻租的“敲门砖”、腐败滋生的“催化剂”。从近年查处的案例看,某地干部在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表面是“朋友聚会”,实则暗藏项目审批权钱交易;某企业负责人以“业务接待”为名,在高档酒店宴请监管部门人员,最终导致环保验收流于形式。这些案例表明,违规吃喝背后往往牵扯利益输送,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整治违规吃喝,需从思想根源破题。一方面,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违规吃喝的条款转化为具体案例,让党员干部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另一方面,将“八小时之外”纳入监督范围,要求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个人社交圈、生活圈情况,倒逼其自觉净化“朋友圈”。例如,某省纪委监委建立领导干部“社交圈”报告制度,对频繁出入高档场所的干部进行约谈,有效遏制了“酒桌办公”现象。
二、制度固本:从“运动式整治”到“常态化治理”的升级
整治违规吃喝不能“一阵风”,需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当前,部分地方存在“查时紧、查后松”的问题,导致违规吃喝隐形变异。例如,有的干部将宴请地点从酒店转向农家乐、私人会所,甚至通过“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方式规避监管。对此,需构建“三不腐”一体推进的长效机制: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公务接待费用、餐饮发票进行动态监测,对异常消费及时预警。例如,某市纪委监委联合税务部门开发“智慧监督”平台,通过比对公务卡消费记录与餐饮企业纳税信息,精准发现“吃空函”“转嫁费用”等问题。
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标准、陪餐人数、费用报销等细则,压缩违规操作空间。例如,某省规定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上酒水,商务接待酒水费用不得超过餐费总额的30%,从源头上遏制“酒桌文化”。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将违规吃喝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挂钩。例如,某地推行“廉洁积分制”,对违规吃喝的干部扣除相应积分,积分清零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三、精准监督:从“一刀切”到“三个区分开来”的平衡
整治违规吃喝需把握“严管”与“厚爱”的辩证关系,避免“误伤”正常消费。实践中,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
区分违规吃喝与正常餐饮消费。明确党员干部私人聚餐需遵守“四不原则”: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不使用公款报销、不进入私人会所、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例如,某省纪委监委发布《党员干部餐饮消费负面清单》,对“同学会”“战友会”等私人聚会提出明确要求,既划出红线,又保障正常社交。
区分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对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控制规模和标准。例如,某市规定部门聚餐费用人均不得超过100元,且不得使用工会经费以外的资金。
区分主观故意与客观失误。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轻微违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顶风违纪、明知故犯者,则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例如,某干部因未及时学习新规,在私人宴请中使用了公款,经核查属初次且金额较小,最终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四、社会共治: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发力”的拓展
整治违规吃喝需凝聚社会合力,形成“党委主导、纪委监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治理格局。一方面,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一桌餐”“吃老板”等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另一方面,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自觉抵制违规吃喝。例如,某省餐饮行业协会发起“拒绝违规宴请”倡议,对承接违规宴请的商家进行公开曝光,倒逼行业自律。
整治违规吃喝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唯有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以制度固本筑牢作风堤坝,以精准监督实现标本兼治,方能铲除“舌尖上的腐败”滋生土壤,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清朗正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需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将整治违规吃喝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试金石”,以优良作风凝聚起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