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骑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我右边的一位中年妇女骑着电动车加快速度,毫无征兆的从我右边窜到前面接着左拐了,这一套丝滑小连招真是“说时迟,那时快”不超过三秒,幸亏我之前换过刹车,要不然刹不住车后果难料了。我当时就想骂人,后面我忍住了,心想有可能她是有急事,也有可能就是素质低。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再骂人也没什么用,还影响心情。于是我就释然了。然后我就想到了一个词叫“互相理解”。尽管我不认为那位中年妇女会如何“理解”我。
“互相理解”这词,我感觉放到涉及到双方或者多方的事情中总是“合理”的,是一个万金油性质的。但这个“互相理解”是一个不好客观衡量的,它是需要两方或者多方协调的,但就这个协调其实是最难的。
人其实都有“利己”的一面,我记得我上初中时学的生物第一课,老师就给我我们提到过——生物的特征之一“趋利避害”。但每个人都“利己”,往往总会有吃亏的,毕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互利共赢”。所以在自己把好处拿出来的时候往往对方也得舍弃点,要不然估计“理解”不了,除非对方有特殊情况。
谈到“利己”我又想到了,我们每个人思考东西总是本能地从自己出发,以自己为中心,为起点,有时可能会双标。比如,我们骑电动车时,总会觉得开汽车的没素养,而我们开汽车时,总会觉得骑电动车的不懂规矩。再比如,我们喜欢的人犯了一个小错误,我们不会对他/她的形象产生质疑,不会往深处想。但要是一个我们讨厌的人犯了同样的错误,我们恨不得在心里骂他800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