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满足
一对年轻夫妇度蜜月时,相中了一栋山间的小房子。房子正在被出售,不是豪宅,但环境极其优美:山下是静静流淌的小河,房前的山坡上,羊儿们在吃草,屋后的林子里有各种花草树木。
他们坐在房前草地上,望天际云卷云舒,只觉得心旷神怡,无比陶醉,对理想家居的幸福憧憬也油然而生。更重要的是,此地四季气候宜人,无严寒亦无酷暑,极端天气从不造访。于是他们做了各种安排,定居于此。
他们都以为,只要长居于此,与美丽的风景相伴,彼此陪伴,他们一生就满足了。
第一年,他们时常早起看日出,周末的傍晚时分又欣赏日落,或听雨声,或迎候月亮,到树林里、小河边散步,感觉颇为惬意。
然而,一年尚未过完,经常在家的妻子便表示周遭的一切都有些乏味,显得太单调,缺乏波澜,没有各种变化带来的惊喜。丈夫也有同感。他们对这里的日常生活、对彼此,都生出了厌倦。
对于树林里的果子、花儿、叶子、草儿,他们也渐渐地习以为常。小河么?还是那样,不紧不慢地自顾自地流淌,令他们简直要抱怨它为什么看不到他们的不满。河上的波光,草上的露珠,也不再使他们欣喜。
这一切什么时候发生了如此微妙的改变呢?其实,环境没有变,心境变了。他们尚未懂得崇拜造就了这一切美景的那一位主人,所以他们的享乐停留在世间事物给予感官的满足,而这种满足与享受是短暂的、肤浅的、虚幻的快感。
若无永恒的真理大爱加持,人类便永远仰仗着外来的刺激以获得满足,而且是低层次的满足,很难说是心灵的满足。满足什么呢?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赞美诗作者芬妮克罗斯比虽然眼睛仅有微弱的光感,却由于信仰怀想创造自然的父亲,几乎从不厌倦地凭听觉、嗅觉、触觉感知着自然景物,大海的涛声、山间的清风、鸟儿的鸣啭、花儿的芳香,等等,哪怕只是听朋友向她描述日落和月升,都会由衷地发出赞美和感恩,真是喜乐。
她的喜乐和满足具有十分强烈的感染力,让她身边的所有人都不由得用别样的全新的眼光看待和欣赏造物的大能之手在世间安排的一切见证,相信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都是因着他的美意才各适其时地处于某个地方。
芬妮在与朋友们聚会时,谈及世俗生活的短暂与浮华。她沉思着说道:世上的事物,表面上看起来很吸引人,但是很快地,我们对它们会越来越感到疲倦。这一观点得到所有朋友的一致赞同。要知道,当时他们都已是饱经风霜的老人,对生活的经历和体验有足够的发言权。
但他们也因此而唱出这样的歌词: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厌倦唱此古老的诗章......
什么诗章呢?“父的儿女有权利,可以大喊并大唱,因为前途更光明,我们魂乐似飞翔,不久我们到天上,就要朝见我君王。我们浸沉在那救赎大爱极乐中,我们心中乐极有如插翅上高空。我们所去之地乃是精金所建造,那里,我可面见我王所有的荣耀。我们要藉新诗喊出救赎恩,那里,我们要同众圣拥挤救主身。”
这首暮年之作完美地应和了芬妮在中年时写下的第一首赞美诗: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到那远在天际的家乡,
那里的原野是何等美丽,那里的阳光永不消失。
那里喜乐的泉源奔流不息,在山谷中清翠可滴,
我们和睦同居在爱里,相处一起永不分离。
For satisfaction that lasts, put Him first. 想获得持久的满足,就要让父居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