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合同上没有这句话,定金、首付款可能就打水漂了!

      最近准备买房的朋友们要注意了,今年银行对贷款买房的审查越来越严格了,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贷款都有可能被银行拒绝。

银行贷款审批没有通过,就会造成买方违约,你付的定金、首付款就退不回来,辛辛苦苦攒下的首付款说没就没了,损失可都是真金白银,真发生这种事情的话,估计你连跳楼的心都有了吧。

那怎样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呢?

不管你购买的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合同的补充条款写上这句话,就可以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1:新房这样写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买方银行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不属于买方违约,购房合同自动解除,双发免责,卖方(开发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手续费等。

2:二手房这样写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买方银行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不属于买方违约,购房合同、居间合同自动解除,三发免责,卖方在当日内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等;居间方(中介公司)在当日内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贷款手续费、评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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