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纠纷
1、类型: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租赁备案纠纷。

2、解决办法:
(一) 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二)《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 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产买卖纠纷
1、类型:定金纠纷, -房二纠纷,二手买卖中承租人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房屋广告虚假纠纷,共有产单独处分
纠纷。
2、处理方法: (一) 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二) 在非
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三) 买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期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四) 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臥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
◆相邻权纠纷
1、类型: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纠纷,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纠纷,因排
产生的相邻权纠纷,因通风、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2、解决办法: (一) 自行协商和解; (二) 在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协商解决; (三) 通过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