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模型,一般其造型外观与原物相比,除尺寸外别无二致。
歼十飞姐模型是对歼十飞机的等比例缩小,因此其模型的制作实际上是对歼十飞机的精确临摹。
著作权法强调的是独创性。
而模型仅系对原物的缩小,缺乏作品所应当具有的最低限度的独创性。
正如王迁教授所说,等比例的精确放大或缩小是一个技术过程,无法体现模型制作者的个性。
由此制作成的模型均为复制件,无著作权可言。
因而,歼十飞机模型无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我是月落大漠,深耕知识产权(简称IP)多年,持续做阅读、写作及知识产权内容分享。
飞机模型,一般其造型外观与原物相比,除尺寸外别无二致。
歼十飞姐模型是对歼十飞机的等比例缩小,因此其模型的制作实际上是对歼十飞机的精确临摹。
著作权法强调的是独创性。
而模型仅系对原物的缩小,缺乏作品所应当具有的最低限度的独创性。
正如王迁教授所说,等比例的精确放大或缩小是一个技术过程,无法体现模型制作者的个性。
由此制作成的模型均为复制件,无著作权可言。
因而,歼十飞机模型无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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