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律历(八)

《太初历》推算的月食大多不准。《四分历》沿袭了《太初历》的方法,把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癸巳年作为历元,共施行了五年。永元元年(89年),这年的闰七月发生了日食,历法上推算则是八月。90年正月十二,蒙县公乘宗绀上书说:“本月十六应当发生月食,但历法却认为是在二月。”结果正像宗绀推算的那样。
太史令刘巡上书,说宗绀是对国家历法的有用人才,汉和帝封宗绀为待诏。这月甲辰日,汉和帝下诏书把宗绀的数术作为官府推算月食发生的方法,前后共施行了五十六年。
146年,月食发生在这年十二月,但历法却认为是年后正月,于是开始出现差错。直到174年,在这二十九年中,历法推算发生月食共计十六次。常山国长史刘洪奏报他著作的《七曜术》。这月甲辰日,汉灵帝诏令太史部郎中刘固、舍人冯恂等人实测校验,又写成《八元术》,刘固等人著成《月食术》,彼此相互参照。刘固的数术和《七曜术》相同。他们指出官历推算的月食发生的差错,并且推算己未年四月应当发生月食,但用冯恂的数术推算是在三月,官历则认为是在五月。太官上奏说,到时施行推算正确的那个。丁巳日,汉灵帝下诏书批准。
175年,宗绀的孙子宗诚上书说:“臣学习祖父宗绀的数术,认为现在应当更改,今年十二月会发生月食,但官历推算是年后正月。”到期后果然像他说的那样,汉灵帝封宗诚为太子舍人。丙申日,汉灵帝下诏书通知使用宗诚的方法。
179年,岁星在己未年。三月、五月都是阴天,太史令刘修、部舍人冯恂等人推算行度,认为发生日食离三月近,离四月远,宗诚则认为是在四月。他们奏报废掉宗诚的数术,施行冯恂的数术。180年,宗诚的哥哥宗整上书说:“去年三月没有发生月食,应当是在四月。史官废掉宗诚的正确数术,却使用了冯恂的不正确数术。”
宗整前面的上书已经批准由太史讨论,但太史主管者却始终不说离三月近,离四月远,说是月食应当以所见为准,没有所谓的远近说法。汉灵帝下诏书给太常陈耽说:“务必详细研究实测数据,评价各种数术的主要观点,通过实测校验其虚实。”
陈耽上书,推荐侍中韩说、博士蔡较、谷城门候刘洪、右郎中陈调到太常府,考察实测记录,评议各家历法优劣。冯恂和宗诚各自答对。
冯恂术认为,他以五千六百四十个月发生的九百六十一次月食作为月食周期,减少了旧有的分率,凭空加长了月食周期,推算建武年以来,共有三百二十七次月食,其中十五次月食的推算结果是错误的。根据史官记载,实际发生了九十八次月食,和两家的数术相对应,其差错二千一百次。
宗诚的数术以一百三十五个发生的二十三次月食作为基本周期,或乘或除,推算出月食发生的月份,从建康年以上减去四十一次,建康年以来减去三十五次,因为这些年都没有发生月食。冯恂的数术改变了旧法,宗诚的数术中进行了减损,如果论其长短,确实不分高下。他们各自引用的谶纬只是为了自我证明,这些引文也是附会发生的天象罢了。
推算日月运行之术,应该首先明白太阳沿着黄道前行,月亮则沿着九道前行。用赤道仪来度量,冬至这天太阳离北天极是一百一十五度。它的入宿度,按照赤道仪测量在斗宿二十一度;按照黄道度量,则在斗宿十九度。两种仪式相互参照,日月运行曲直各有差别,所以产生了一进一退的误差。月亮运行在井宿、牛宿时,每天行进十四度以上;在角宿、娄宿时,每天行进十二度以上,都没有按照固定度数前行。从这里来看,数术发现差错不改正是不对的,不通过实测就不能使用。天道精妙深奥,其运行度数难以测定,其数术方法有很多种,历法纪年也并非一种,不通过实测校验无法知道其正确与否,不出现差错,就不知道差错到底在哪里。知道差错随后更改,然后才能使用,这是对待各种数术的公允态度。现在宗诚的数术没有大的差错,冯恂的数术也没有特别超过的地方,用没有经过验证的数术取代较少差错的数术,只能用将来的实测进行验证。宗诚的数术以一百三十五个月中发生的二十三次月食作为基本周期,这些都出现在历史记载中,是学者们研修的,施行时间很长久了。官府按照这种方法推算月食,以及推算日月行度,与天象较为符合,只是沿袭前人成果,没有大的创新。冯恂长久在官府实测部门工作,他详细考察,熟练操作天文仪器,确定历法需要的方法和数据,推演以前,校验以后,推算结果和月食发生相符合。但是协和历法,确定纪年,这是事关敬奉上天的大事,应当遵循旧的章法,比如甲辰日和丙申日颁布的诏书,对实测到的月食进行对比。建议应当施行宗诚的数术,舍弃冯恂的数术,史官继续进行比较,如果以后确实得到验证,再施行其方法。这样做是对数术采取审慎的态度,使历法改革始终遵循这一原则。
陈耽把韩说等人的建议奏报,汉灵帝下诏书批准。冯恂、宗诚和宗整又各自上书,冯恂说不应当施行宗诚的数术,宗整说不应当恢复冯恂的数术,还说刘洪的评议侵害了他们的数术。这事交给永安台进行实测校验,结果并不像冯恂、宗诚等人所说。张恂和宗诚等人受到奏报弹劾欺谩君主之罪,汉灵帝下诏书回复,处罚冯恂和宗诚各自拿出两个月的俸禄赎罪。宗整被罚为前往左校服苦役两个月。朝廷随后起用刘洪等人,施行宗诚的数术。
179年,万年县公乘王汉奏报《月食注》,其中说道:从章和元年(87年)到今年的九十三年,共计发生了一百九十六次月食;这是以己巳历为历元,和官历中的河平元年为历元的推算结果不符。这事交给太史令刘修处理。
刘修上书说:“王汉作所注的月食,与实测不相符的共有两次,实际相同他却认为不同的共计二十九次。”尚书召见谷城门候刘洪询问。汉灵帝敕令说:“原郎中冯光、司徒掾陈晃各自出来争议历法,原议郎蔡邕进行反驳,并且参与了律历志的补续工作。现在刘洪可以到刘修处报到,和王汉一起研究历元,推算确定月食。如果审定的己巳年历元比较精密,有师法可以遵循,刘洪要跟随王汉学习;如果不是这样,也要把情况上奏。”
刘洪随后上书说:“推演王汉所说的己巳年历元,实际上是《考灵曜》中记载的旃(音zhān,沾)蒙之岁,即乙卯年历元,和冯光、陈晃甲寅年历元差别不大。用这种历法来编排历谱,校定日月星辰三光运行,现在看来误差很大。孔子之所以在这一谶纬书中记载了两个历元,是用来说明历法的兴废更替,要跟随天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节。甲寅年历元在孔子时代是有效的;以己巳年为元历的《颛顼历》,是秦朝使用的,汉朝因为刚刚建立,所以没有改易。到了元封年间,《颛顼历》误差很多,就改用了《太初历》,对应三百年必须改历的说法。甲寅历和己巳历在谶文中虽然有记载,但只是大体记载了年数,所以研究学习者都是传闻,至于和实测比较,没有完全符合的。甲寅年历元要求天正,甲寅年正月甲子朔日这天冬至,这时的日月星辰五星聚集在牛宿初始处。乙卯年历元要求人正,己巳年朔日这天立春;日月星辰三光聚集在天庙五度处。比较这两种历元的开端,闰余差一百五十二分之三,朔日差三百零四,中节余分二十九。因此真正推算日月星辰五星聚集非常困难,王汉不能解说,只是说先人有书籍记载罢了。用王汉注写的月食对照官历记载比较,结果相同而推算方法不同的月食有二十九次,完全没有算中的月食有两处。考察王汉只是读过一些书籍,认为己巳年历元朝堂中没有人了解,却不知道圣人早就知道到了兴废的要义,史官自有符合天象的精密数术。甲寅历和己巳历之前已经施行过,当时有成效,后来因有误差而弃之不用。河平间历元的月食推算误差较大,史官已经废弃,但王汉以历法作为争论对象,这大概不是他的本意。王汉虽然有师法,也与没有差别不大,实测校验又不精密。至于他所说的蔀(音bù,部)数,这事数术学家人所共知,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汉灵帝命人遣返王汉返回家乡。

黄其军
作于2023年8月31日(古历癸卯年七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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