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说到康德给自己设立的使命是建立一种稳固的知识获取方式,通过对理性的结构和能力进行批判性考察,从而揭示了理性在伦理学和自然科学中获取普遍稳固知识的可能性。
回应休谟的怀疑论
回顾一下休谟的怀疑论——一切企图从经验中或从主观观念中推出客观实体的存在的做法都是无效的。
休谟认为,我们所能知道的受限于我们在知觉印象中呈现出来的东西(经验主义)。至于这些东西后是否有一个不变的实体能够支撑他们,我们一无所知。因此,我们现有知识中所认为的那些规律和法则,如因果性,必然性等等,也都不能归因为客观的实在,只能归因于我们主观心理上的习惯性联想,并不能推导出一个确定不移的客观性。
休谟的质疑严重的威胁到自然科学的哲学根基,这种怀疑是几乎无法反驳的。它同时也给康德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但康德认为,这种挑战绝不能回避。因此他要想办法解决问题,传统形而上学独断论的理性已经无法应对这一科学危机。
康德并没有正面反驳休谟的质疑。在他看来,这种反驳是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实际上没有人能够一贯的坚持这种怀疑。休谟声称,这个世界上没有普遍性的知识存在,但因果论等普遍性观念却确确实实的在经验世界中发挥着作用。
康德的做法是深化理性本身的层次,在认识之前,对认识能力本身做一番批判的考察,看看它需要什么样的条件以及运用范围和界限是什么。
黑格尔曾嘲笑康德的这种做法,为在学会游泳之前切勿下水。的确如此,但这并不否认在下水之后对游泳的姿势做一番考察的必要性。
于是康德设法在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间建立某种综合,也就是避免经验论走到休谟哲学后所诞生的不可知论,以及唯理论走到莱布尼兹沃尔夫体系中的独断论。康德不承认超越感觉的对象所产生的理性直觉。他认为,人类对经验的反思洞见才是认识论的条件,也就是他所说的先验的洞见。
他指出,经验中显然有某些必然和普遍有效的东西,例如因果律是普遍有效的。所以必定存在着一些东西,赋予了我们经验与结构和秩序。
但是对于休谟说,直接经验和归纳并不提供对必然普遍有效东西的洞见这个说法,康德是同意的。也就是说,给我们经验与秩序和结构的东西本身无法来自经验,这种赋予经验结构和秩序的能力,必须在理性之内寻找。
因此康德预设了一种主体与客体的二元论:既然赋予秩序的能力不可能在客体中,他就一定在主体当中。也就是说,给我们经验与秩序和结构的东西,因而服从普遍有效之原则的东西,其来源不是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而是我们自己。
以这种颠覆式的思维方式,康德继承并回答了休谟提出的怀疑论(知识的普遍性无法通过经验证明)他认为,主体与客体间的知识获取关系应当反转过来,不是主体受客体影响而获取知识,而是客体受到主体的影响。
也就是说,客体是由主体的先验结构决定的,现象界的客体必须符合人类的先验知识结构才能成为人类的知识的对象。这种颠覆式的思维完成了一种认识论前提的转换,这种转换被称作哥白尼式的革命,也是康德知识论的核心。
康德认为,离开经验,我们没有任何知识,同时他也反对经验派把经验看作单纯后天感觉印象的看法。他认为,经验中已经有先天知识的成分了,否则经验本身也不可能形成。
“尽管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经验开始的,他们却不因此就都是从经验中发源的。”
任何一个经验,既包含有后天经验性的成分,既自在之物(不可认识的),刺激我们感官而形成的各种感觉和印象,同时也包含有先天的成分,也就是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与时间)以及知性的纯粹概念(范畴)。
一切知识都是由经验中的先天成分与后天成分复合而成。
正是经验中的先天成分给我们经验知识赋予了普遍必然的性质,也就是说一切有理性者或认识主体,在认识一个对象时所不得不遵守的规律性质。只不过这个认识对象不能视为自在之物(物自体),而是在我们心中所呈现的现象。
但是它虽然只呈现在我们心中,却不以我们的任意为转移,我们由于自己固定不变的先天认识结构,而不得不如此看待它,所以这个作为现象的认识对象就对我们表现出某种客观性。
这种客观性在这种意义上,也就是由主观性所建立起来的客观性,而不是离开主体的自在之物那种现成的绝对客观性。认识的过程就不是对象为我们立法,而是人为自然界立法。
传统自然科学中的认识对象看起来似乎是用我们的观念去与对象符合,但之所以能够发生这种符合,实质上还是由于这个对象先于我们的观念相符合,以往关于真理的观念符合对象的独断论定义,被改造成了对象符和观念的批判哲学定义,这就是康德颠倒对象与主体认识关系的哥白尼式革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