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等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真正把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做人堂堂正正、干事干干净净的干部选拔出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忠诚实干担当作为鼓足干事创业精气神。
以政治忠诚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在当前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是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迫切需要。在干部选拔任用时,认真贯彻好干部标准,选人时切实把好政治作风、品行、廉洁、能力“五大”关口,尤其突出政治关,真正提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能力突出的干部,在干部考察环节,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让党放心的干部选准用好。
以实干实绩为导向。对标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看干部做事是否对组织有贡献,对全局有增益,将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群众工作等工作中经历过磨练,实际表现突出的干部纳入组织考察范围,结合走访调研、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方式核实印证干部工作实绩,组织部门综合研判分析,大胆提拔使用工作中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符合干部选任要求的干部,及时调整不胜任、不作为、不合格的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以扎实作风为导向。选拔干部不仅要看能力、看业绩,而且还应该看作风,要大力选拔那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征求纪委(监委)、巡察、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延伸考察,既要了解 8 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又要了解 8 小时之外的生活情况,确保考实考准;坚持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查核,对经查问题属实的,坚决取消任用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一时查不清的问题,一律暂缓有关干部的任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公道正派的干部作风扎实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