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公室的联想一体机,是十多年前花了2800买的,现在虽然偶尔有点卡,上网时速度也有点慢,但因这一体机有个光驱,有光盘播放和刻录功能,办案时经常用到那,我始终舍不得换掉。
为了防止病毒,政法系统不接受U盘,一直使用光盘作为视听证据的载体,向法院起诉时提供录音录像等证据,也要刻录到光盘提供,对方提供的光盘,以及检察院刑事案件阅卷材料拷贝的光盘,都要通过有光驱的电脑播放阅读。
有我这个旧电脑,方便了所里的律师,也方便了当事人,为当事人也省了不少钱,到外面刻录个光盘,少说要几十元。所以只要能用我就继续用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