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李娟 《深山夏牧场》
还在春牧场时,我就记得家里有两根神出鬼没的羊肋骨,它们不时出现在家里的各个角落。似乎从没人在意过它们,毕竟只是两根光骨头。却也没人想过要扔掉它们,毕竟上面还挂着几根肉丝。
前文做了铺垫 - 很久没有吃肉了。这里,故事的主角出现了,两根骨头。 “神出鬼没”的形容很有意思。
到了吾塞后,在阴雨绵绵的一天里,扎克拜妈妈突然吩咐我为大家准备手抓饭。我很犯愁,因为当时除了米饭和固体酱油,就再也没有其他任何材料了。于是我又想起了那两根肋骨。我翻遍了储放食物的角落,总算找到了。它们仍然还是两根,仍然还是那么细,仍然干巴巴的,上面仍然粘着两三根坚强的肉丝。虽然已经放了两个多月,快干成了一根柴棒,但仔细闻闻,肉的气息朴素而扎实,绝对没变质。我原本打算剁成一截一截的用油煎了,再煮进饭里,算是添点儿肉香。奇怪的是,如此又窄又薄的细骨头,却极其坚硬,我挥起菜刀抡圆了剁下去,也只剁出了一道白印,只好囫囵扔进米饭里煮。不由暗暗佩服这只羊,不愧是牧放养成的,走了几千里路,吃天然草料,健壮优质。而在城里买的那些圈养催肥的牲畜的肉,别说肋骨了,就是猪脚都可以剁开……
这段文字平铺直叙,平淡中又有亮点,就像这顿饭虽然食材匮乏,但是也花心思做出了一点惊喜和意外。
吃饭时,大家围着大盘子从四面进攻,吃着吃着就翻出了那两根骨头,顿时乐坏了!——当然,并不是为吃到它而高兴,而是为认出了它而高兴。都说:李娟真不错!弄得像真正的抓饭一样!我得意地说:“当然!和拖依上的一样。”
很有意思,其实已经没有多少肉味了。但是对于许久没有吃到肉的大家来说,骨头出现的仪式感要远远多于其真正的作用,有了骨头,手抓饭在仪式上就是完整的了。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