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精神病祸害人,那制度啥时能保护普通人?

大连刘女士家的门,被邻居用刀砍了两次。

5月1日,5月28日,60岁的楼下邻居提着菜刀冲上楼,对着刘女士家的门又砍又踢,嘴里还骂着。刘女士一家人吓得躲在屋里也不敢出声,把孩子都吓哭了,家里老人的心脏病都犯了。

这绝不是电影,这是真实发生在大连的真实事件。

刘女士是外地人,去年10月为了孩子上学才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从中介手里买的这个房子。买房的时候,原房东和中介都没有说有邻里纠纷问题。刚搬到这里时,一家人就想着安安分分过日子。

跟楼下这个60岁的女邻居也素不相识,平时连正面话的对话都没说过几句。可这位邻居不这么想。

她坚信刘女士一家是"脑控组织",想要入侵她的大脑。她还说刘女士家和她吵了13年,可刘女士去年才搬来,这13年是怎么算出来的?

妄想症患者的逻辑,正常人永远理解不了。

更让人窒息的是,面对这种明显的暴力威胁,刘女士警也报了,社区也知情了,可相关部门还在"积极处理"中。

可处理等待的结果是什么?那把刀还在邻居手里,那扇门还在被威胁,那一家人的生命还在提心吊胆中。

还是网友的评论一针见血:"我就纳闷了,怎么就没见精神病拿刀去派出所的?"

这话虽说听着有点刺耳,却说出了千万人的心声。精神病患者为什么专挑软柿子捏?为什么他们的"妄想"从来不指向强权,只指向无辜的邻居?

答案很简单:因为欺软怕硬是人的本能,哪怕是精神病患者也不例外。大连这起事件暴露的不只是个案,而是整个制度的盲区。

我们的法律体系在保护精神病患者权益方面做得很好,可在保护被精神病患者伤害的普通人方面,却存在巨大漏洞。

精神病人打你或者是杀你,都不犯法。有精神病反倒成了他们的免死金牌,成了精神病人伤害他人的护身符。

持刀威胁?精神病。砍门踢门?精神病。吓得邻居全家不敢出门?这还是精神病吗?

这样的"保护"合理吗?

60岁的独居老人出现精神异常,她的女儿管不了,社区管不了,警方也只能"积极处理"。最后受害的是谁?是那些本本分分过日子的普通家庭。

刘女士一家为了孩子上学买房,却买来了恐惧。孩子问妈妈:"为什么那个奶奶要用刀砍我们家门?"

刘女士怎么回答?告诉孩子这个世界很危险,有些人会无缘无故伤害你,而法律保护不了你?这不是孩子应该承受的,也不是任何一个普通家庭应该承受的。

社会管理的缺失在这里暴露无遗。一个有明显精神异常、具有暴力倾向的人,就这样游离在监管之外。

直到精神病人真的伤害了别人,直到悲剧真的发生,相关部门才会"高度重视"吗?可到那时候,一切都晚了。建议应该跟派出所申请,精神病人能打你,你也能打精神病人。包括杀人,只要精神病人敢拿刀舞舞璇璇的,直接解决他。

预防永远比事后补救更重要

我们需要建立精神病患者的分级管理制度。轻度患者可以正常生活,但要定期随访;重度患者特别是有暴力倾向的,必须强制治疗或监护。

这不是歧视,这是对所有人负责。保护精神病患者的人权没错,但普通人的人权同样需要保护。

一个60岁的精神病患者可以随意持刀威胁邻居,而受害者只能躲在家里瑟瑟发抖,这公平吗?这样的"人权保护"就是扭曲的。不健全的。

大连这起事件里,最让人心疼的是刘女士说的那句话:"现在能不出门就不出门。"一个正常的家庭,被迫改变生活方式,被迫生活在恐惧中。这公平吗?法律的天平不应该只向一边倾斜。

网友们的愤怒是有道理的。"保护精神病,却不保护被精神病欺负的人",这句话虽然情绪化,但戳中了问题的要害。

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可执行起来却变了味。精神病患者需要治疗和关爱,但不能以牺牲其他人的安全为代价。一个真正文明的社会,应该既保护弱者,也应该能保护无辜者。

刘女士家的门被砍了两次,第三次会在什么时候?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这些问题不解决,类似的悲剧还会重演。制度漏洞不补,受害者就会越来越多。我们不能等到真的有人受伤,才来反思制度的问题。

大连这起事件应该成为一个警钟,提醒我们重新审视精神病患者管理制度,重新平衡各方权益。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更不应该成为伤害无辜的理由。一个健全的社会,应该让每个人都能安全地生活,包括那些本本分分的普通家庭。

刘女士家的门还会被砍第三次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考验的不只是一个社区的管理水平,更是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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