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这一章,我依然对“逻辑后果”这个概念还是未能理解透彻,但是这章里边有2个内容(简称“1+4”)给我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1”——一句话:“决定你自己去做什么,而不是让孩子做什么”。
我发现决定自己要做什么”对于帮助我十岁的女儿为她自己的事情负责很有效。
我以前总是在女儿耳边唠唠叨叨,说没有准时写作业、赖床导致迟到等等。但是,我女儿对我的唠叨是没有任何的反应,她就好像把耳朵关起来一样,我非常地生气,忍不住会发火,导致亲子关系紧张。
当我学习这章之后,我明白了,通过“决定自己要做什么”比“让孩子做什么”更重要也更有效。
例如,早上我会跟女儿说我决定七点二十出门,如果你赶不上这个时间和我一起出门,那你考虑自己如何去上学。
总之,这个招数对我女儿很有用,我屡试屡爽。
“4”——是惩罚错误的四个R.
愤恨。
报复。
反叛。
退缩。
惩罚确实是最无效的教育方式,也体现了父母在教育孩子上的无能(以前的我好无能啊!真的惭愧。)
现在不管是对女儿还是对学生,我再也不使用惩罚的手段。孩子们犯了错误,我用的更多的技巧就是启发式提问,引导他们从错误中反思和学习。
《正面管教》,经典好书,百读不厌。
感谢正面管教,让我成长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