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大项工作容易混乱,就必须归口管理,特别是在计划制定后有变动的,必须跟负责人统一请假,如果多头指挥,一定会混乱。
对于一项大项工作,这一点需要明确,有任何事向谁请示,如果不明确,谁都有批准权,有的可能还在负责人之上的领导,他批准了你还没话说,你不能说不行吧,那不得罪批准的领导吗?
有的可能故意钻空子,对他有利的就执行,没有利的就钻空子,找他熟悉的领导请假,领导碍于面子批准了,他也不负责这项工作,找他请假就卖个人情批了嘛。
这对负责这项工作的人来说,就极其不利,如果都这么做,那这项大项工作是搞不下去的,每个人都自行其是,自以为是,你的计划再好也无法执行。
所以,一定要明确请假权限,绝不可多头批假,导致计划混乱。
这只是从请假这个问题说起,一箱大项工作其他事项也是一样,要归口管理,不能一个领导来说这么做,另一个领导来说那么做,下属不知道怎么做。造成指挥混乱,指挥一定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