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之一三五七九

拿工资第一个月和朋友逛街,我一直以来只去过超市的衣物自选区和大学城边的小门面房,第一次来富丽堂皇的大型商场,切实体会到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目瞪口呆。六七层的商场竟没有一家店名是中文,那时我就知道这点工资还不够买双袜子。

找了一圈,终于有一家店售价比较符合我的收入水平。怎奈我一张未成年的脸与颇有街头文化的服装风格很是不符,朋友给我搭了一身黄白波纹的黑色连衣裙外加白色披肩,这么省布料的衣服,价钱倒一点不省。既然都这样了,我就再买双鞋吧。商场应该深知女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从头饰到鞋袜一个店铺里一应俱全。

朋友问:“穿多大码?”

“37。”

拿了一双37码的凉鞋试试。

“嫌大啊!”朋友说。

36码。

“还是嫌大!”

35码。

“这差不多,你穿35码啊!”

脚上鞋子确实与我的脚大小正好,走起路来也不会晃,我从未体会到这种穿对鞋子的舒适感。成长期的脚不断变大,索性就穿我妈的鞋,她的脚是37码,以致我一直以为自己的脚也是,这么多年我自己买鞋也是买37码,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毕竟在我看来不挤脚就挺舒服的了,要不是这次买凉鞋,我大概还不知道穿着舒服是这种感觉。

不知道什么是舒适就不觉得自己在将就,也因为愿意将就所以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舒服。如果没有多重尝试怎么会知道什么是舒适呢?大概会一条路走到黑吧!

舒适感是鞋子教我的头件事。

自从我知道自己的鞋码后,以前的鞋子都不想穿了,又一次和朋友逛街买鞋,转了一个下午都没有选到中意的,最后实在累得不行,坐在试鞋软凳上不肯走。店员几次嫌弃地在我们面前走来走去,但我们充分发挥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耻精神,就是不走!后来实在不好意思,我随手从后面台子上拿了一双鞋,装着试试就买的样子,没想到那鞋还确实挺符合我的审美,穿上走了几步,也合脚,向店员要了双新鞋付了款。逛街四小时,买鞋四分钟。

之后的几天因为天气太冷,那双新鞋被我束之高阁了,虽然不穿仍很喜欢。我突然明白一些闪婚闪离人的心态了,挑挑拣拣,兜兜转转,整天谈着“过尽千帆皆不是”,最后却被一个突如其来的眼缘巧合结束这场寻寻觅觅的游戏,虽然最后发现不合适,但曾经那刻的怦然心动还是一生中无论何时想起都会微笑的一幕,愿人生只如初见吧!

后来我才知道一双鞋子好不好看并不重要,整体搭配得好才是重点,这就是为什么我土里土气地穿着小花袄蹬着蓝色运动鞋没有男朋友的原因,没有之一!

有次在地铁上,看着上上下下、川流不息的人群,我忽然想,这里怎么没有化着精致妆容,一身职业装,自信地踩着高跟鞋,像电视剧里英姿飒爽的office lady?

再一想,人家有车,干嘛坐地铁啊?

这么想想,不一样的环境决定不同的社交圈,决定了见什么人与什么人相处,灰姑娘只有跑到舞会上才有机会丢了水晶鞋让王子捡到啊!

舒适感是诱惑,眼缘是迷障,沉沦,就不会有向上的动力。止步深山,听不见虎啸龙吟;不临绝壁,看不见云雾飘渺。

A ship is safe in harbor,but that is not why ships were bui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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