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283,7-24,离娄章句上24》

《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283,7-24,离娄章句上24》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今天是丁酉年甲辰月 日,三月二十八,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是,对于前两个不孝是什么,孟子没有说,只说了最大的不孝是绝嗣无后。前两个不孝是哪两个?后世引发了不同的见解。最著名的当然是朱熹朱子的注解,不孝有三:"第一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第二是家贫亲老,不为禄仕;第三是不娶无子,绝先祖祀。”

   暂且先按照朱子的讲解学习。既使是不同见解,也是基于朱子之解的不同,不应该绕过去,也绕不过去。

   通过这一章,孟子指出说,做人要根据事情的本质作出权衡,不能够拘守于表面的礼数节文,当遇到事情的本质与规定的礼数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需要善加权变化解,本章所讲的“大舜不告而娶”的故事,就是圣人给予的最好的注脚。

   当年,大舜单身,帝尧把两个女儿嫁给他,舜没有禀告父母就成婚了。舜是历史上著名的孝子,事事承顺父母,一辈子爱护兄弟。即使父母兄弟害他抢他夺他,他没有半句怨言,一直想办法化解,直到他成为天子之后才最终感动父亲瞽,父子之间消弭隔阂,成为千古美谈。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先行禀告而后娶妻的礼节呢?但是,正是这样一个最不可能的人却做出不告而娶的事,为什么呢?孟子说,正因为担心禀报父亲,如果父亲不答应,就不能迎娶,最终将导致绝嗣无子的后果。禀告之后再办理婚嫁之事,这是礼节的常规情况;不告而娶,避免不娶无子,绝先祖祀,这是对礼节和后果权衡之后的处理。所以,有识之士认为,舜的不告而娶,与禀告而后娶妻没什么两样,都属于孝。如果舜拘泥于禀命的礼节,导致无后的后果,就是拘泥小节,而陷于大不孝之中。

   虽然,这是单独的一章,其实与明日的章节有着内在的关联性,所以,明天还会继续这个主题。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孟子正义》焦循著

《孟子与离娄》南怀瑾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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