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怎么可能就是目的呢?不会是个“坑”吧。原因是“为什么”,是行为之前存在的;而目的是“为了什么”,是在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发生后得到的。
以酗酒为例。杨风池教授将酗酒的目的总结为四个:第一,得到别人的关注和重视。酗酒者发现自己酗酒时比清醒时更加受人关注,家人有的给予关心、保护、劝导,即使是受到指责和训斥,也比受人忽视强。在这里酗酒者的酗酒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自己希望得到别人关注、重视的心理需要。第二,提供逃避的方式。酗酒行为可使酗酒者避开生活中那些最基本的问题。比如,他们可能在工作中碌碌无为,在待人接物方面猥猥琐琐,在家庭生活方面不满妻子的专横却又敢怒不敢言,几杯酒下肚后,这些事全都“不见了”。于是,问题的解决就简单了,一遇到烦心事,就借助酒来解决。第三,发泄怒气。有的酗酒者在清醒时是谦谦君子,他不会在清醒时表达对家人、对其他人以及对自己的愤怒,但几杯酒下肚,他就变了个样,为所欲为,横行霸道,甚至伤人毁物。酗酒者发现酗酒是发泄怒气和不满的有效手段,因而不会轻易地放弃。第四,赎罪。酗酒者过度酗酒经常会失去家庭、朋友、自尊、金钱、工作、健康、性功能等等,这在一般人看来是悲剧,可是当事人却可以在酗酒中体会放松感和赎罪感。
这四种酗酒者想要的结果,即酗酒的目的,都是在酗酒这一行为发生后才能得到的,因此,这只能是目的,不可能是原因。
那么,酗酒者酗酒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把酗酒看成普通的社会行为,当然可能有许多原因,比如:他有条件喝酒,他的身体还允许他酗酒等。
如果把酗酒看做是一个心理问题,那么从李中莹创立的简快的角度来说,所有的心理问题的原因无非是五种:家族系统的原因、不接受父母、没有完全成长、成长过程中的创伤和生理原因。
这五种原因,都是在酗酒前存在的,也肯定不会是目的。
分析清楚原因和目的,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