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派笔记190430——习作与创作

习作只是法则与手腕的练习;应用之作只是对付他人和事务的东西;创作才是发挥自己天分的真成绩。无论绘画和文章都如此。

习作是毕生随时都可做的,每次大概有一定的着眼点;一次习作,不必花过多的时间和劳力。应用之作是对付他人和事务的东西;有他人和事务在眼前,也不许我们多费时间,致与他人和事务有妨碍阻滞。

至于创作,全是自由的天地,尽可尽自己的心力忠实地做去,做到自己认为满意了才放手。李先生在黑板上替你们作范画,如果多花了时间,于你们就有妨碍了;可是他画《母亲》即使再多画几年也可以。你们在教室中作文课,如果到了规定的时刻不缴卷,我就要催促责备了,可是你们自己在课外爱写什么,无论怎样慢,我决不会干涉。因为创作全是自己的事,忠于创作,就是忠于自己。真正的创作决不该有丝毫随便不认真的态度,古来的山水名画家有‘五日成一山,十日成一水的话,左太冲为作一篇赋竟至费去了十年的光阴。创作贵精不贵多,时间和劳力是不能计较的。

——摘自《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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