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李鹿山处

       李馥,号鹿山,康熙甲子科举人,性嗜书,藏书楼名为“笔山阁”。鹿山先生在藏书史上算不上“大家”,其人真正有趣之处在于他的一枚小刻章,印文曰:“曾在李鹿山处”。后鹿山先生坐事诉讼,藏书多散轶,时人皆以此印文为谶言。

       历代藏书家,有名的如毛晋(汲古阁)、钱谦益(绛云楼),插架之富(典出韩愈: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一一悬牙签,新若手未触。)甲于江左,其所用印章多为“某氏收藏”、“某人收藏”,以示莫予夺者,然不及百年而尽归他氏。(尽归他氏还算好的,绛云楼一场大火之后,多少宋版孤本书从此绝迹于人间)更有明末墨林山人项元汴,极爱收藏字画,现存故宫博物院的国宝唐李白“上阳台帖”,就经他收藏,并加盖“墨林项季子”藏印。此翁生怕后代子孙不懂字画价值把这些宝贝当废纸卖了,还给自己的藏品都标上价钱,后清兵攻破嘉兴府城,其藏品被千夫长汪六水劫掠,散失殆尽。项先生实在用心良苦,不过如今看来,也只能叹息一句“徒作百年记”罢了。

       以此观之,鹿山先生的“曾在李鹿山处”询为达识,苏轼在《宝绘堂记》里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凡物之可喜,足以悦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书与画。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钟繇至以此呕血发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复壁,皆以儿戏害其国凶此身。此留意之祸也。始吾少时,尝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复好。见可喜者虽时复蓄之,然为人取去,亦不复惜也。譬之烟云之过眼,百鸟之感耳,岂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复念也。于是乎二物者常为吾乐而不能为吾病。”

      其实道理讲来讲去还是那一句“尤物应做过眼云烟观”,懂的人很多,做到的人却很少,鹿山先生算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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