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夏天的黄昏

这年夏天的黄昏,我匆忙告别了象牙塔踏上毕业的旅途,没有悲伤没有泪水。当校园响起离别的歌,我已经站在阳光灿烂的南国,在广州待的时间也并不多,因为那里 实在太热。回到故乡上班有些时日了,开始忘记大学青春散场离别时的伤感,开始把那一张张鲜活的脸变成一种怀念,也开始从同学朋友之间千篇一律的问候,到关 注大家是否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在这个不断寻找的过程中,我们依然在成长。

似乎应该交代一下现在的近况,尽管我一向不喜欢用随意散漫的文字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工作的地方是在医院,具体是办公室,总的来说是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太 阳晒不着,雨水淋不到。或许是因为运气好,第一次面试就通过了,顺顺利利地来试用。

很多朋友听说我进了医院都会带着许多的不解和疑惑:“一个学中文的跑去 那干吗?”
对此我只想用一句刚进大学时看到的中文系的标语“汉语遍华夏,中文行天下”来回答。现在听来依然觉得那时是多么的豪迈和昂扬。面试的时候要回答 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你学习的是中文,为什么选择来医院工作?”

不知是急中生智还是灵光一闪,我说我曾有过短暂的住院经历,那段时间看护士每天面对疾病 面对痛苦面对死亡和血,我便很想知道是什么支撑着她们坚持下去。她的话很让我感动,“我觉得他们需要我为他们减轻疼痛,我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不然我会不安 的”。我相信那是一种力量,来自心灵的精神动力。尽管事后知道我自以为的连珠带炮的回答并没有让面试的领导感到非常满意,可最后我还是幸运地走进了这个被 称为“白衣天使”工作的地方。

当我迈进大门的时候我在想,多年以后当我回过头来看这第一步的时候会是怎样的百感交集抑或无动于衷。于是想起《百年孤独》里的第一句话来,那是高中的一次 作文课,我用了同样的这个句式因而得了高分,那个给我高分的老师自从我离开高中后一直以我为自豪(我工作以后便很快把消息告诉她)。

言归正传,简单的说, 最初的十天我完全是个一无所知的白痴,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办公室里的摆设,人人可以视而不见。直到现在才开始逐渐熟悉秘书的工作,要知道在 大学的秘书学课上我对老师在台上的演讲是充耳不闻的,因为面对这位带着浓烈乡音色彩的老师我实在不敢恭维。再加上那个时候正在备战考研,确实没有心情听, 也不屑听。因此这段时间又拿出秘书学来亡羊补牢、温故知新。好在这并不是一件高深的学问,看看书,边实践,很快就熟悉了业务。至于住的地方嘛,很小,没有 厨卫,不太方便。好在这是一个较为古老的城市,位于潇水河畔,有许多的文物古迹,商业也比较繁荣,医院门口有条遍植梧桐的街,无事的时候便在街上四处闲 逛。这个原本无所事事的夏天因为工作而变得新鲜起来,这个离我家并不远的城市也因为工作而变得熟悉起来。
2007年7月22日于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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