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吃喝”的“度”

“请同事吃顿便饭,得先研究政策文件;下村调研错过饭点,宁可饿肚子也不敢在村里吃一口热饭,我们现在不是在吃饭,是在‘吃政策’啊!”一位基层干部的自嘲,道破了当下整治违规吃喝中的微妙困境。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整治“舌尖上的腐败”成效显著,但部分地区将“违规吃喝”异化执行为“吃喝违规”,用“一刀切”的禁令让干部陷入“吃喝恐慌”。如何在正风肃纪与人文关怀间把握“度”,成为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命题。

当“违规吃喝”异化为“吃喝即违规”。中央八项规定的核心,是靶向整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违纪行为,而非否定正常的工作交流与人际往来。但在执行中,部分地区却“走了样”。将“四菜一汤”细化为“每道菜不能超过固定金额”,甚至要求私人聚会必须报备菜品清单,把正常社交纳入监管“真空地带”;秉持“宁可错杀一千”的思维,公职人员聚餐控制在三人以内,且不能存在上下级关系,餐费必须AA;规定“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酒”,却将商务谈判中为尊重习俗的小酌也列入禁止范畴,导致招商引资项目因“酒桌礼仪”受阻。这些现象的本质,是将“整治违规”简单等同于“消灭吃喝”,忽视了干部作为“社会人”的正常需求,也背离了八项规定“激浊扬清”的初衷。

整治违规吃喝,关键在于把握好“度”。整治违规吃喝的 “度”,本质是政治原则与治理智慧的辩证统一。它既不是无原则的妥协退让,也不是简单粗暴的“一律禁止”,而是需要在制度设计、监督执行、人文关怀中找到动态平衡点,构建“制度有尺度、执行有准度、治理有温度”的三维治理体系。 

把握好制度之度,划清“公私边界”的尺度。一方面,明确公务接待标准的“负面清单”,聚焦“公权滥用型”吃喝,明确禁止公款支付、超标准接待、利益输送型宴请等行为,以陪餐人数、酒水规格等量化标准筑牢纪律底线。另一方面要划定“正面清单”,界定“正常交往型”吃喝,允许基层调研时的群众便饭、商务洽谈中的合规礼仪等,避免“合理行为被误伤”。这种“清单化治理”既避免“牛栏关猫”的松散,又防止“草木皆兵”的苛责,让干部清楚“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从制度源头破解“决策焦虑”。

把握好执行之度,练就“精准滴灌”的准度。在整治违规吃喝过程中,务必将实事求是挺在前面,注意区分违规吃喝和正常餐饮消费,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确有违规的行为依规严处,对因制度模糊导致的轻微偏差给予容错纠错,对无利益关联的正常社交不作过度追究,防止“洗碗效应”挫伤干部积极性。整治违规吃喝同进行正常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并行不悖,要注重治理的方式方法,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不得影响餐饮行业正常经营和群众正常消费,不得违背政策搞一刀切、层层加码。

把握好人文之度,守住“为政以民”的温度。治理的终极目标,是让干部从“吃饭焦虑”中解放出来,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2024年出台的《广州市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指出,干部在调研时可接受企业按规定标准提供的工作餐;在乡村走访时,可接受群众自种自养的农产品,但需符合‘亲清’原则且不影响公务,这种“有温度的治理”,让纪律要求与民生情怀有机统一。当干部在乡村调研时喝一碗老乡递来的红薯粥、在企业走访时吃一份员工食堂的工作餐,不仅是基本的民生情怀,更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正如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所言:“禁止干部接受群众的一杯水、一顿饭,看似严格,实则是把干群关系推向‘绝缘体’,违背了八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的初心。”

从“四菜一汤”的朴素规定,到新时代精准治理的实践探索,中央八项规定的生命力,正在于对“度”的科学把握,既要有“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也要有“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治理智慧,让纪律的归纪律,人情的归人情,让干事创业的热情,不因“吃饭问题”而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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