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的猪蹄

我不是个资深吃货,爱吃倒是真的,可惜我有一个不会做菜的老妈,不是咸了就是淡了,不是油了就是焦了,用我妈的话说,我就是个没口福的。

肚子已经圆溜溜地大起来,胃口却始终不是太好,就是不爱吃饭,吃面倒是能吸溜地欢。前几日不知怎么地突然就想吃红烧猪蹄,要炖得软软的烂烂的,入口即化最好。央求老妈做了一次,简直硬得像石头难以入口,牙齿都觉得无比为难。老妈一摊手,我做不了,去外面买吧。

就这么和猪蹄杠上了,我总是不信用高压锅居然能煮出那样的猪蹄,我妈却总是一脸无辜。

周末和朋友聊天,她说她家里做了猪蹄,软弹可口,我的馋虫一下又给勾了出来,赶忙询问烹制方法。哪知人家甩给我,简单的很,用电饭煲煮吧。我妈又一摊手,得,我自己来,谁让美食是吃货最大的敌人呢。

超市买了猪蹄,回来就试身手。我从没碰过锅碗瓢盆,只会炖蛋羹,因为打蛋总让我觉得有种速度的成就感。好在方法够简单,首先就拿锅子用水把猪蹄煮开了,然后把水倒掉猪蹄捞出。

开始正式炖猪蹄的过程了,材料也简单,一瓶啤酒,不要水,酱油少许,糖少许,茴香两个,几颗酸甜口的话梅,爱吃辣的放点辣椒也行。

中国人做菜不像德国人那么严谨,酱油少许,糖少许,也没人说得清那是多少。我也不介意,反正第一次做,已做好了失败的心理准备。

家里没有老抽,就用美味鲜生抽代替,拿大瓶一倾手倒下去也不知多少,糖更是豪放地洒了两大满勺,话梅就超市买的酸甜的珍珠梅放了几颗。材料放下去,稍稍混匀,就把猪蹄放了进去。

盖上锅盖我又开始犯难,选哪个功能好呢?最后按我的理解选了蒸煮,第一个三十分钟过去,已经有浓浓的香味飘了出来,翻一面继续,然后再次翻面,一个半小时过去,啤酒基本煮干,我心心念念的猪蹄终于可以出锅。

由于我猴急,还差点把手烫了,顾不上烫拿筷子赶紧戳戳,非常欣喜地发现软糯地很,颜色也很不错,喊我妈过来尝尝,她将信将疑,结果一会功夫她主动解决了一只蹄子。

没想到如此成功,虽卖相不咋地,我却吃得很欢,咂摸了一嘴油,自此我的馋虫终于平息。本想分享下这个食谱,可是简单得很,也不好意思显摆。

我只有把我的猪蹄耐心地啃了个精光,连骨头缝的肉都不放过,满足得很。啊!我的猪蹄!

我第一次炖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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