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文字的简洁


如果有人问我,对自己的文字有什么癖好?

我肯定会说:第一是简洁。

为什么呢?

这样不单自已感觉舒服,也不至于耽搁读者太多的时间呀。

谁不喜欢说话简明扼要的人呢?一句话能说明的,就不说两句,一个短句能说清楚,决不弄成长句,多一个字都觉臃肿,非要把它去了,我心里才爽。

难道有什么苦衷?

从小到大,受过啰嗦的滋味。

咋样儿?一边忍着,一边装着:要么微笑着,点着头;要么垂首,沉默着,全是敷衍,恨不得立刻逃走。

那时候我就想:切莫哆嗦,以免引人反感,最好惜字如金。

后来读到一则关于林肯的故事,他竟可以一个字不说,引人会心一笑。

在林肯还是律师的时候,有一次,在法庭上,对方律师就一个观点发表反复又冗长的讲话,轮到林肯上去了,不发一言,把身上的外套脱了穿,穿了脱,反复几次,观众席立刻发出一阵会心的笑声。

真佩服他的洞察力,还有他的机智幽默,瞧,这就是他惜言的功夫,假如,他在那当儿说一长串话,观众席会怎么样?肯定会有打瞌睡的。

还有邱吉尔先生那闻名于世的演讲,通篇才几个字:绝不,绝不,绝不放弃!

英国人民也确实赢了法西斯。

言简意赅,有时更富力量。

今天,我从图书馆借了十本书回来,迫不及待地翻阅,散文,诗歌,小说,都是古今中外的精典名篇。

我发现自己钟爱的,多是风格简洁明快的,那些冗长晦涩的文章,哪怕那个作家名声再响,还真没耐心把它看完。

我突然间,理解了海明威何以对自己文字那么严苛地求简洁,以及舍伍德.安得森非把自己文章中,多余的文字象挤牛奶一样挤得干干净净。

不过几千年前,老子早就说过:大道至简。

我向来信仰老子的道。

我也一直追求文字的简。还好,在这方面,我与道不谋而合。

心想,至少路子是对的,那就安心走吧,管它前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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