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秋雨再次仔细地端详下了镜子中的自己,那是一张典型的土生土长的广东本地人的脸,黄中带点黑,黑中又掺杂些黄,皮肤底子虽然差了点,胜在五官还是整齐有致,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高不矮,嘴唇不薄不厚,虽样样都普通,但拼凑在一张脸上,也有些耐看的颜色。再搭上最近新烫的栗褐色的齐肩羊毛小卷发,更增加了些动人的风情。
她将两鬓的头发重新抿了抿,终于满意地将桌上的化妆品收拾好,准备出门去赴约。
走到楼下,好不容易才拦到了一辆出租车,她抬手看了看表,离见面时间不到30分钟了。按路程估算,勉强还能早到五分钟。这点时间也足够她提前先躲在一旁偷偷观察一下的了。
没办法,她的生活圈子就是这么窄。父母亲友以为她在大城市上班,找个男朋友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之所以今年28了,还迟迟没有着落,肯定是因为她心太野了,非要追星逐月,一山还望一山高。
他们不懂,也理解不了。
在广州这个一切都像上紧了发条的一线城市,所有人都身不由己地随着滴滴答答的节奏,飞速地一路呼啸着往前狂奔。她换了一家又一家公司,但人都流水似地来,又流水似的离开,匆匆忙忙全是过客,彼此间连混个熟脸的时间都不够,谁还有闲情谈一场奢侈的恋爱。
这是一个人人都讲究效率的快餐时代。
网络交友,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她还是有些天真,有些不合时宜,仍隐隐怀着些许期待,万一真的在某个转角处遇到独属于她的爱情呢?
一路上,她只觉得今日的车格外的多,每一段路都堵得厉害,大家慢吞吞地在路上爬行。她已经看了好几次表,结果发现时间才过去短短六分钟而已。
真是见了鬼了。
她坐在副驾驶上焦急地往前方张望,该死的红灯又亮起来了。
她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一身白衫、干练挺拔的背影。最近一个多月来,这个背影牢牢地焊死在她的心里,从清晨到黑夜,无时无刻,无处不在。
那是清风朗朗的背影,唯一一个肯与她连续在网络上谈了四个多月恋爱的网友。
她与清风朗朗相识于天涯社区单身男女论坛,他比她大四岁,性格温和,体贴风趣,讲得了笑话,聊得来文学,谈得了文艺小电影,他还对音乐见解独到,推荐的每一首曲子都在她的MP4里循环播放。
并且,他是唯数不多肯花心思听她讲话但又谨守她网络交友三不原则——不交换电话、不交换照片、不交换工作地址——的人。
无论何时,哪怕深夜,只要她需要他的时候,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网络世界里。
这难道不是天注定的缘分吗?她和他的思想如此地契合!两颗孤独的灵魂如此接近!
在他们认识第90天的纪念日,清风朗朗给她发来了一张他的背影的照片,并戏谑道,这样,总不算违反你的三不原则吧。
这张照片像一粒火星,点燃了她内心沉寂许久的欲望。
她开始想和清风朗朗见面,然而阴差阳错,临了总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不巧而错过。想见他的心情逐日变得更加迫切。哪怕见面后真的发生点什么,她也不会介意,甚至还隐隐有些期待。
她一路胡思乱想,直到司机说到了,她才回过神来。她看了看表,还好,比预计的时间晚了2分钟。她紧紧地抓着手提包下了车,努力放慢了脚步并再次平复了下心情,然后才推开门进去。
周一的中午,来喝咖啡的人并不是很多。
她习惯性地往右边靠窗的位置看去——那是她不管去哪里都最喜欢的位置——她一眼便看见第三张桌子边正坐着一个身穿白衬衫的高高瘦瘦的年轻人,面前摆着一份咖啡,旁边放着一本书。他焦急地看着门口,好像在等人。
是他。清风朗朗。简直和她想象中一模一样。
她的心立刻剧烈地跳动起来。她紧张地再次紧抓了手中的包包,包包的夹层里放着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那正是他们据以相认的凭证。
年轻人忽然微笑着站了起来,他用力地朝她挥了挥手。
他也认出她了!
啊,这绝对是她生命里最美好的一秒!她这独有的爱情啊!
她抽出那本书,死死地纂紧它,快步地迎上前去......
忽然,一个纤细的身影从她旁边掠过,像一只轻盈的白鸽,落到了那个靠窗的位置上......
她的笑容还来不及缩回去,便尴尬地冻结在脸上。她赶紧转过头去,假装东张西望地找人。
该死,怎么这么巧!
她的同事李云飞,号称千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恋爱达人,此刻正手里拿着一本书——赫然正是那本春上村树的《挪威的森林》——正朝她这边缓缓地走来。
一瞬间,她脑海里绝望地闪过一个念头,算了,下次回去,还是老老实实去相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