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来简书四年啦。写了快1000篇记录,77万字,日积月累,还是蛮可观的。因为喜欢,所以才能一直做着这件事。热爱可抵岁月长。希望自己可以写到老。唯独这件事,是为自己而做,不是为了他人的评价和认可。我喜欢,我继续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