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民间借贷避坑指南与诉讼技巧   手把手教你避雷区,打官司

六、还钱后记得把借条收回或者销毁

      有这样一个现实中的例子。张三缺钱,找李四借钱,李四将5万块钱出借给了张三,张三给李四打了借条。张三在将5万块钱偿还给李四时,李四对张三讲“兄弟不好意思啊,借条暂时没找到。不过你放心,咱俩的交情在这呢,借条我回去接着找,找到了就把借条销毁。”张三出于对李四的信任,将5万元现金偿还给了李四,没有把借条给收回,张三还钱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在场,张三也没有让李四出具收据,事后张三也没有问李四是否销毁了借条,更没有向李四索要他原先书写的借条。后来张三和李四交恶,李四拿着张三之前写的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张三偿还借款。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你是张三,你该怎么办?如果你能够找到证据证明你已经偿还了该笔借款,那么李四会以虚假诉讼受到法律制裁。可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已经偿还了该笔借款呢?毕竟当时你给的是现金,李四也没有书写已经还钱的凭证,而且还钱的时候也没有其他人在场,借条还在李四手里,没有被销毁。在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已经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是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的。所谓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就是还要偿还李四借款。

所以说,还钱后千万千万要记得把借条收回或者销毁,还钱后借条一定不能保留在出借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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