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男孩子。
最近,我很容易陷入一种无精神的状态,
可能,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会对生活没有任何的兴趣,处在一种自我低迷期。
这个男孩子是我唯一的兴趣了。
昨日周末,满怀期待,并未见到他的身影。
虽有设想过,可还是会有莫名的失落感,可能他已然有了自己的新规划。
喜欢他,就像是喜欢上自己的初恋。
他的名字是能让我嘴角上扬的名字。

2016年7月,因《老九门》认识他喜欢他,那年夏天的“二爷”是最温柔的。
他的一瞥一笑,脸颊两侧的酒窝就像是冬日的暖阳,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去与他贴近。
都说初恋让人难忘,可能会陪伴自己的一整个青春,甚至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陌路人。
我对他来说,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陌生路人甲,但是对我来说,他却陪伴了我一整个青春,他给我最好的礼物就是:你有越来越好,而我也正努力的向你的方向奔跑。
因为他喜欢紫色,所以我的蓝色海洋里便有了紫色。
因为他很爱国,所以我努力积极入党,跟他一样的爱国。
因为他喜欢音乐,所以我尝试接触尤克里里。
因为他害怕尖嘴动物,那我就努力不害怕,可以去保护他。
因为他很优秀,所以我就要跟他一样,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因为是他,所以我想变得更好。

生活也不是一味的顺顺利利,没有人是幸运的。
他很幸运,但也很委屈。
他被人说是“白莲花”“假唱”“流量小生”,默不作声,做自己喜欢的事,坚持每天的练舞,努力创作,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努力是因为什么,是因为害怕,害怕不知道怎么面对未来,所以要多做准备,努力努力再努力便是他的标签。
我的生活也一样,不同的声音在自己耳旁徘徊,委屈是自己,难受也是自己。
唯一能做的就是无所谓,粗糙随意的生活,跟他一样让自己变得更好。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真正地解释,我们能做的就是说服自己不在乎,跟自己人生不相干的人去计较只会显得你很小气。
任何一个年龄阶段所相遇的人都是人生这条路上很平凡的风景,可能是路边不起眼的小草,也可能是路边的黄昏街灯。
我或许都不会是他人生路上的风景,更别说平凡。
可他,是我在这条路上不可或缺的人,他陪伴着我。
就这样,我们一起走然后各自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