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初次相遇,来个自我介绍式的随笔吧

        呆萌/蠢萌小女生一只。

     喜欢看书,排在第一的爱好其重要程度可见一斑了。

        童年的生活对于内向文静的人来说并没有特别多的乐趣。更多的是一个人窝在屋子里找到各样的书默默地看着。稍大点的时候养成了个现在看来可逗的爱好:一生气了郁闷了失落了就去书店或超市等可以免费看书的地方,一看书就忘了自己忘了时间忘了一切。

       在最叛逆的青春期,父母吵架打闹得最厉害,我所有叛逆的力气还没挥霍出去就被结结实实的堵死了。不想呆家里,在学校也学不进去,于是学会了逃学上网。去了网吧无所事事不知所措,就看书,一本一本就着音乐倒也是个逃避的好去处。至今听到半糖主义都能记起当时看的毕淑敏的红处方的那种伤感。

       很久以前就喜欢毕淑敏,为啥呢?因为她早期的文就是一个一个的故事,民间的,经历的,闲聊讲述的,太多了。而我其实从小就比较倾向于聆听,给我讲故事就很乖很听话了,目前还记得自己听家人说“江湖趣闻”时在边上的自己的痴迷。毕老师简直就是个故事库啊,也因此老觉得她是个很慈祥的婶婶。

       还喜欢三毛,叛逆,犀利,优秀,聪慧狡黠。她像个爱旅游的大姐姐,用文字跟我们讲述着她在哪里碰到了什么样的人和事她是怎么处理的。她带着我想飞翔的心遨游了世界。

       还有沈石溪的。我的心里住着一大群的小孩子,而小孩子大多是喜欢动物的,然后我就爱上了沈石溪和他的动物王国,他笔下的动物就是一个个聪明的勇敢的陪在身边的小朋友,真真切切的知道它们的喜怒哀乐它们的鬼马小精灵。

        咦,该换下话题了,不然成我喜爱的作者介绍了。其实还可喜欢吃了。正经无比的笑脸。

       老爸经常说我小时候就像个小老鼠一样,不停的吃,不停的找吃的。自己找到吃的再拉弟弟一起吃完了让弟弟背黑锅的事没少干。我很正经的挠挠头,我怎么不记得呀?

       不过现在也是可爱吃东西的,自己工作后经常买上大包大包的零食啃这是常有的事。有时候觉得哪个很好吃,还会在几个月甚至几年里都爱吃那个东西。

        有一次碰到个男同事也喜欢吃零食,我惊奇了好半天,我真以为女的才是那么萌萌哒吃货的。然后碰到一个男性吃货,我还抢不过他,,,,,简直太衰了好吗?

       还喜欢散步,一个人晃悠晃悠的就去了不知道哪里了,然后再原路返回(原谅我那时小只是纯粹的觉得哪好看哪安静就去了,溜达个小半天再回来。谢天谢地,我那么溜达了几年都没出什么事故,相比这些年层出不穷的失踪事故,我太幸运了我爸妈也太大条了)。一走就是几公里。这一点总觉得自己悠闲得不像个现代人。

       嗯,先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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