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年代》读书笔记 2

关于“如何对待书”

我真的没有恋物癖,但就是舍不得在书页上折角,并且怎么都不愿意用书签。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翻开书本,随手沿书脊使劲压一压,不看了就倒扣着放,像法语的长音符1(借来的书可不敢如此怠慢)。对于精装书,我只好敬而远之,装帧太好就得轻拿轻放、小心翼翼。

这么说来,我大概是有恋书癖吧,绝不肯在书页上折角,更受不了的是把书弄湿。不仅如此,我也不会使劲压书脊、不会倒扣着放、不会在上面写写画画(实在需要了也用铅笔为之)。就像朝圣一样,我总是小心翼翼地爱护着每一本心爱的书。

而且,我喜欢各种各样的书签,也会为每一本书找到一个跟它最配的书签(大小、厚度、颜色、材质),然后它便是我在书中唯一的标记。哦不,极爱的书,我会在扉页上小心翼翼地盖上我的人名章,以这种方式,彻底“占有”它们。

此外,包书皮是我的一大习惯。越爱的书,越要包。而且,为了防止彩纸染色,我一律选用白纸。似乎包好书皮的书,拿在手里才带感一样。常用的工具书用旧了,我还会反复包。好像书皮更新了,书都更顺眼了一样。其实书皮的功能有很多,例如护书(防尘、放水、防油、防折角)、藏书(我正在看什么书为什么要让你轻易看到?),还能显示我的心灵手巧,哈哈。我包书皮的技术,早已千锤百炼得炉火纯青啦。

是否给书包皮,取决于每本书拿在手里的感觉和心情。但有一种书必须包,那就是“借来的书”。“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观念,是我从小就被爸爸灌输的。怎么爱惜借来的书呢?包书皮呀!不过有一种书我一定不包皮,那就是精装书。我贼不喜欢它们,拿在手里一点也不随意,也不好爱护。硬硬的壳子,透着那么古板。

写到这里,我看了一眼手边的《读书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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