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执业操守

        最近总是看到有些文章对律师职业及执业者的误解,认为律师只认钱不论事,这是一种偏见。当然哪行哪业都有害群之马,律师职业也避免不了,但不应以偏盖全。

        律师是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从事律师业务既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也是谋生的手段。因此,只要是不采用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招揽客户不欺诈客户,他们的收费就是正当的。

      任何人遇到法律问题都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些人中可能有些人公众会不喜欢甚至憎恨,但法律赋予他们有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他们参加诉讼或作为辩护人为他们辩护。律师接受他们的委托是依法履行律师职能,是正当合法的。

      律师执业过程中除遵守巜律师执业规范》外,还有律师职业特性决定必须要做到且普遍认可的执业规则:既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在法律则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本方当事人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其次,不能有不利于本方当事人的任何行为。无论当事人是否被公众喜欢。这就是律师的执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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