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喜欢的权力,而我有拒绝的权力

在青春期的时候,每当被问起关于爱与被爱的时候,我们总会下意识地选择被爱。被爱其实挺美好的,只要那个人是对的人,甚至是你能够信任的人,那么这种被爱就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

第一次,觉得被爱和被喜欢是一种麻烦是在前年的时候,也是那一次让我认识到,不是所有的被爱和被喜欢都是幸福的。虽然那时候我还处于青春期的年纪,但那次经历于我而言的确是难忘的。

“你连她都追不到也太丢脸了吧,她那么单纯那么容易相信别人,说几句话就好了呀。”如果不是亲耳听到,或许我还会继续相信别人对我的喜欢,可当那些传到我的耳边的时候,我开始不再那么敢信任别人,即使那是我喜欢的人,我也做不到完全的信任。

这么多年,一直未解的谜,为什么追不到喜欢的人就会觉得丢脸呢?为什么你觉得单纯的人,就一定能够追到呢?难道女生就没有拒绝的权力吗?最近之所以重新思考这些问题,是因为听到了一个故事。

男生比女生大五六岁,家里人给男生介绍了这个女生,女生第一次见面就直接拒绝了,可男生觉得自己是喜欢的,所以就开始追。分隔两地也常常来到女生的城市,女生几次拒绝之后,男生又给她买了口红作为礼物。女生的拒绝,男生觉得很丢脸,而家人们觉得女生太难搞,甚至觉得女生高攀了,还摆着架子。

我听完之后,觉得男生这样的行为蛮让人反感的。当遇到不喜欢的时候,直接拒绝比委婉要好的多,因为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当一个人喜欢你的时候,你的委婉更多时候是会让他产生误会的,甚至会觉得那是一束微光,再努力一把就有机会了。所以,我蛮欣赏女生的直接拒绝,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我们喜欢一个人或许就在一瞬间,但不喜欢一个人也可以是在一瞬间,喜欢和不喜欢一字之差,但判断的感觉都蛮相似的。或许是我慢热的个性,我始终认为,真心的喜欢是不会那么迫切的,即使心里很着急也不会完全表现出来。你可以主动追求喜欢的人,但被你喜欢的人也可以直接拒绝你。

如果觉得一旦被喜欢就应该接受,那你还不如选择长久地喜欢自己。被喜欢是小幸运,但当被喜欢和被爱成为别人的负担的时候,你就应该停下来思考了,而不是更加强烈地逼迫,那样只会让人更加不喜欢。不管是友情还是爱情,要的都是心甘情愿,双向奔赴,这样才是有意义的,如果只是单方面的,那么久了也是没有意义的,甚至还会存在受伤的风险。

没有人来定义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但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喜欢的人,自己向往的爱情模样。你有主动追求的权力,我也有选择和拒绝的权力。双向奔赴的感情,才会是幸福的,也才能更加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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