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梦的子民(原创)
1985年到1993年期间,是中国计划生育最严格的时期。政府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每对夫妻只允许生育一胎,超生要面临罚款甚至是丢工作的惩罚。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而且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儿,则允许在4到5年后生育第二胎。
小丽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出生在一个偏远农村。然而由于前面已经有了姐姐,小丽的到来没有得到家人的喜迎,反而是遭到了他们的嫌弃。
尤其是父亲,当得知二胎又是个女儿时,脸拉得老长,恨不得立刻把她丢到外面。好在被心软的母亲拦住了,毕竟是她怀胎十月生下的骨肉啊。
在那个重男轻女观念极其严重的农村,人们觉得只有生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所以家里可以没有女儿,但绝对不能没有儿子。就这样,为了生儿子,父母最终还是狠心地把出生仅仅39天的小丽送给了养父母。
养父母结婚多年,是远近闻名的恩爱夫妻,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得了严重的心脏病,养母无法生育。每每看到别人三口之家其乐融融的样子,养母心中都充满无尽的遗憾和对养父深深的愧疚感。养父却总劝养母放宽心,她的身体要紧,至于有没有孩子,则无需强求。
小丽的到来,让养父母有了一个完整的家,他们的脸上,也多了难得的笑容和对未来的期盼。看着小丽粉嘟嘟的小脸蛋和天真无邪水灵灵的大眼睛,听着她时不时奶声奶气的哼唧声,养母的母爱得到激发,病情似乎也有了好转。养父母对小丽视如己出,悉心照料,把小丽养得白白胖胖的甚是可爱。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病情加重,养母还没等到小丽学会叫“妈妈”就遗憾过世了。留下天真懵懂的小丽和欠了一屁股债的养父。
为了逃避这个伤心之地,也为了挣钱还债,养父决定南下打工,把小丽留给了爷爷奶奶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