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才舒。
昨天我们与大家交流、分享了教研员在听课、评课中的有效策略之“多探讨、少指示”。
今天,我们将与大家交流、分享的教研员在听课、评课中的有效策略是“多评价、少定性”。
由于教研员本质上属于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公务员,因此也就谈不上属于领导。
只不过由于教研员作为教研活动的组织者,需要带领一线教师组织、参与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再加上教研员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因此,在习惯上一线教师、学校都把教研员当做领导看待,教研员的意见和建议就显示出一定的话语权。
教研员的发言,特别是针对学校、授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由教育行政部门以文件的形式下放给学校,对学校和授课教师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但是,这种影响力从本质上来说来自教育行政部门而不是教研员本人,因此,教研员对此必须要清醒的认知,不能随意行使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更不能打着教育行政部门的旗帜对学校和授课教师发号施令。
这就决定了教研员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多评价、少定性”。
“多评价”,意味着教研员要坚守课堂教学,只针对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亮点、可取之处、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教流、研讨,力争精益求精,实现课堂教学的不断优化,不断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而有效提升教研员的专业水平。
“少定性”意味着教研员在听课、评课过程中,针对授课教师和学校的教研工作,要从整体上着眼,多发现优点与可取之处;对于确实需要改进的地方,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特别是针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只评价课堂教学中的现象,不针对授课教师本人;最好不要给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简单定性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因为,课堂教学始终是一门有缺憾的艺术,即使是全国知名的特级教师,在开展课例研讨时也经常表示自己的课例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更别说普通的一线教师了。
教研员听课、评课过程中不能居高临下,对授课教师和学校的教研工作指指点点甚至颐指气使,要求授课教师和学校限期整改……
这样做一方面显然超越了教研员的权限,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教研员与授课教师和学校之间的严重对立,最终还是不利于教研员自身工作的开展。
须知,立足于课堂教学、站好三尺讲台,才是教研员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否则,离开了课堂教学和三尺讲台,教研员将毫无立足之地。
好了,今天我们与大家交流、分享了教研员在听课、评课过程中的有效策略——“多评价、少定性”。
实际上,这一策略与前面交流、分享的其他策略是有机联系的,共同构成了教研员听课、评课的策略体系,需要教研员在听课、评课过程中不断研究、不断完善,有效提高教研员的教学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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