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主题是围绕中产阶级的家庭生活,婚姻爱情展开的,自然少不了对婚姻的阐述。书中提到的五段婚姻间接表明了人们对婚姻的态度决定了自身的未来和生活的质量。
贝内特先生,性格古板,遵守礼法,有着中产阶级的自视甚高,对上流社会的向往憧憬。贝内特太太有点儿虚荣和八卦,热情活跃,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女儿们嫁出去。
他们的婚姻源于贝内特先生的品味和太太年轻时的容貌。先生娶妻只要求年轻貌美,所以人们对于能娶到妙龄少女且美丽漂亮者认为是有福分,事实是一场空。他娶的女人不中用,眼光短浅,无知,好事,傻乎乎,唯一的安慰是叫他见了就忍不住想笑。
所以,在生活中贝内特先生和太太很少交流,各忙各事,唯一交流的机会就是女儿们的婚事,各地的舞会以及参加的名流,可预见的目标人物。
达西和伊丽莎白是一对笑中有泪的欢喜冤家,有误会,倾心,释怀,最终喜结连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真诚,深厚,专一且持久,是发自心底的炙热之情。伊丽莎白的爱,基于感激和敬重产生得爱不合常理,来得奇怪;一见钟情,连一两句话都未交谈就相爱,符合常情,来得自然。她看中威克姆走的是第二条路,结果碰壁,她就选择另一条路,不求浪漫,只求真情。因此她对达西的爱是不知不觉已上心头,是润物细无声的芳心暗许。
伊丽莎白大方活泼,能使达西变得随和,热情。达西眼光锐利,见多识广,能使伊丽莎白变得老成练达。他们性格互补,精神相似,彼此满意,珍惜和热爱,重要的是能为彼此改变。只有建立在有爱的基础上的婚姻才会幸福美满。
宾利和简,沉醉于浪漫甜蜜的感情,而小心翼翼。宾利对简由痴情般的迷恋而怦然心动,对简抱着试探又坚定的选择;简对宾利则是少女初恋般的内心悸动,猝不及防又渴望已久,对宾利抱着乐观又谨慎的希望。
他们是天作之合的伴侣,是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如己之人,是可以成就彼此的人。他们的婚姻是理想与现实的结合,是真爱与自由的信念。夫唱妇随,必定是如胶似漆,融洽和谐的美满婚姻。
柯林斯和夏洛特的婚姻,传统婚姻的产物,对社会无奈,放弃追求的结果。夏洛特,威廉.卢卡斯爵士的女儿,伊丽莎白的好朋友,样貌普通,自惭形秽,没有追求和梦想。只是想要一个舒适的属于自己的家。认为只要步入婚姻,婚后就会获得幸福。所以,她基于柯林斯的人品,地位,亲属关系,而选择与他结婚。
柯林斯,贝内特先生的外甥,他财产的继承人(没有儿子,财产由远亲继承),三十五岁左右,身材短小,体态臃肿,神情麻木,显得一本正经,举动略显呆板,显得过于拘谨,是个头脑不灵活的荒唐鬼。看人行事,傲慢与卑微,骄气与谦逊,恭顺与轻蔑并存,是亨斯福德的牧师。
他认为牧师就该有一位妻子以显示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他感觉自己的恩人凯瑟琳夫人也希望是这样,也会喜欢他选择的妻子。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是各取所需,满足自己的要求,看似互敬互爱,却感受不到爱与被爱的温暖,没有心与灵魂的共鸣。
威克姆和莉迪亚,利欲熏心的自私小人于无知少女的错位人生。
威克姆,达西家族管家的儿子,深得达西父亲的喜爱。他身材出众,五官精致,谈吐看似不凡,品行看似高尚,喜欢诱骗妇女,获得利益。
莉迪亚,十五六岁,貌美肤白,笑口常开,体格健硕,发育良好。品德欠佳,头脑简单,非常好动,是母亲的掌上明珠,被娇惯纵容。小小年纪就被母亲带处门去见世面,寻找财富,地位俱佳的有缘人。对男子的挑逗和打讪很容易上钩儿。
他们未婚私奔,一个为钱,一个无知。最终为了家族的声誉,达西满足了威克姆的无理要求,出钱出力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他们两个同样不知羞耻,践踏亲情,不知道真情,责任为何物,除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别无所追求,而这样的婚姻能维持多久呢?
最后,深思一下,理想的婚姻是什么呢?作者处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她理想的婚姻是建立在物质和爱情的基础上。曾经与作者互为钟情的男子因为物质而与别人结婚,作者则选择终生未婚。在特殊年代物质基础的确是有它存在的意义,这也不妨碍作者对排除物质之外而获得真挚感情的美好憧憬。
婚姻是神圣的堡垒,它珍藏着人们的思想,责任,亲情和爱。它不是毁灭,苦恼,无奈和痛苦的围城,这两者取决于对婚姻的忠诚和彼此以爱为前提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