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付原则(二)报销补偿vs定额给付

✨一、都是什么

️➡️报销补偿原则(如医疗险):

理根据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付,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恢复到损失前的水平,不能重复理赔。

️➡️定额给付原则(如重疾险):

只要符合条款条件,可以同时从多家保险公司获得理赔,保额越高,理赔越多,但需要注意,保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故总保额有一定限制。


✨二、底层逻辑

️报销补偿原则基于 “损失填平” 逻辑,经济价值可量化。

财产损失或医疗费用能够通过货币进行精确计量。为避免被保险人利用保险获取不当利益,保险仅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这一原则充分契合保险 “补偿性” 的本质。

️定额给付原则基于 “风险定价” 逻辑,生命健康无价性。

人的生命与健康虽无法用金钱直接衡量,却能通过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其提供确定性保障。当合同中明确的风险事件触发时,保险公司提供确定的经济支持,解决特定场景下的刚性需求(如重疾治疗期间的收入中断)。


✨三、法律逻辑

➡️️报销补偿原则

根据《保险法》第 60 条规定,保险人在履行赔付义务后依法享有代位追偿权。基于 “损失多少补多少” 的补偿原则,若第三方(如社会保险)已就相关损失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仅需对剩余差额部分履行补偿责任。

️️️➡️️️定额给付原则

《保险法》第 46 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追偿权,被保险人可同时向多方主张索赔。当合同约定的事件(如确诊癌症、住院天数达到约定标准等)触发时,保险公司即需赔付固定金额。


✨这里是结语

️报销补偿原则解决 “实际支出” 的报销问题,避免经济损失;

️定额给付原则解决 “风险后果” 的经济补偿问题,如收入损失、康复费用等。

实际投保中,常通过 “医疗险(报销补偿)+ 重疾险 / 津贴险(定额给付)” 组合,实现对医疗风险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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