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坤哥):两种情况下,合伙人就叫牺牲品

2017-04-5  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出书训练营第三期  第47篇作业

找人、找钱、找方向,是创始人即CEO的三大关键任务。

雷布斯说在创业初期,80%的时间与精力用来找人。可见,找人是件重要,又令人头痛,又花时间与精力的事。十个创始人有九个说缺合伙人。

但,我想说的是,找人是个问题,用人是个更大的问题,盲目地找人、不当用人是个大大的问题。

在我看来,正是由于相当多的创始人,盲目找人、不当用人,找来的合伙人注定就是牺牲品。

1.盲目找人:创始人就没想清楚需要什么的人

一个公司的创始人,整天讲“缺人、缺能人”。

我问他:“你缺少什么样的人?需要他做什么?做到什么样子?”

一问三不知。

这绝非少见。创始人对要做的事就没想清楚,需要什么的人、做什么事、做到什么程度,没概念。自然,找来的人不“适合”,怎么都不“适合”,因为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样的“适合”。

解决方案:合人伙画像:知识与经验、行为与技能、特质、价值观

2.不当用人:不知如何用好

常常听到创始人讲“大胆地干、放手去干”,具体的责任、权利与利益,不讲,靠猜。

做得保守,说你保守;做得过火,说你做事没把握好分寸;做得正好,正如其心意。但这种概率,尤其是不同工作背景、文化差异大的人,几乎不可能。

我在一个咨询项目上,碰到一个CEO,一连换了三个COO,让我推荐一个。了解下,发现三任COO下来,他都没界定清楚COO的责权利。

往往要牺牲好几任合伙人,忽左忽右的修正,才能明确岗位的责权利。

这种情况下,前几任注定是牺牲品。

正所谓,一个成功的CEO是牺牲许多人才来成就的。

解决方案:责权利能匹配四分法梳理责权利能,定期复盘修正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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