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公元207年,曹操北征乌桓,斩杀单于蹋顿,取得了以少胜多的战绩,基本统一了北方。从此,乌桓,这个活跃于两汉史书的民族,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
乌桓,又称乌丸,是中国古代北方游牧部落的一支。关于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世纪末期。
商代早期伊始,中国东北地区,逐渐形成了四个主要的民族,分别为东北汉族、东胡、濊貊,以及肃慎。后来匈奴崛起,自西向东逐渐侵蚀,击破并冲散东胡各部,其中的一支残余力量,被迫迁徙至乌桓山,也就是今天大兴安岭以南的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北部。
这些人以山名为族群的名字,将自己的部落称为乌桓。乌桓人在西辽河两岸水草丰沛的土地上安顿下来,过着和祖先一样的游牧生活。
汉武帝时期,汉军将匈奴逐出漠南,乌桓从此臣属于汉朝,被南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驻牧,替西汉在北方抵御匈奴。也就是从这时起,西汉始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护乌桓各部,使他们不得与匈奴往来。
公元49年,东汉光武帝刘秀在位期间,乌桓部落再次南迁至塞内的辽东、渔阳、雁门、太原及朔方边缘十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乌桓在两汉时,先后经历了两次南迁,逐渐发展壮大。在此期间,东北的乌桓民族接受汉朝护乌桓校尉管辖,以小部落的形式存在,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
东汉末年,中原地区战事频繁,纲纪废弛,汉朝皇室对边陲地区的管理开始松动。这时,一直没有多少存在感的北方游牧民族乌桓逐渐强大起来,进入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之内,也就是今天的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附近。
就这样,辽东、辽西和右北平三郡的乌桓部落,形成了相对强大的部落联盟,并以柳城(今辽宁朝阳袁台子)为权力中心。乌桓部族的核心势力,占据了现在的辽西地区,史称“三郡乌桓”,他们随即推举实力最强的单于蹋顿为三郡首领。
此时的中原大地,群雄逐鹿,雄据北方的袁绍,联合乌桓剿灭了东汉末年的军阀之一,公孙瓒。建安四年,公元199年,袁绍占领幽州后,为酬谢乌桓相助,曾经以汉献帝的名义,封乌桓首领为单于,并将袁氏宗族贵女嫁给乌桓首领为妻,以双方联姻的形式,巩固了袁家和乌桓人的联盟。
官渡之战后,袁绍大败于曹操,不久便死去,他的长子袁谭和弟弟袁尚,为争夺继承权而争斗不休。后来,袁谭在与曹操作战时被杀,袁尚则转投身在幽州的二哥袁熙。恰逢此时,袁熙手下的大将焦触、张南等人哗变,袁氏兄弟不得已,北逃乌桓求援,希望借助乌桓的实力,再图中原。
乌桓在单于蹋顿的领导下联合各个部落,当时便有传言说,他要仿效匈奴的冒顿单于和鲜卑的檀石槐,称雄北方游牧部落。袁氏兄弟和他们的大量追随者到来之后,蹋顿单于手下可以指挥么乌桓和汉族人,已经多达30余万,史称蹋顿“以雄百蛮”。
乌桓人渐渐有了扩张的野心。他们以为袁家收回故地为由,数次率军攻打边境,劫掠幽州百姓十万户。曹操不堪其扰,决心远征乌桓,为他的统一北方大业去掉这个心腹大患。这一战使乌桓的领地被摧毁,在这之后,乌桓民族的势力被逐渐削弱,人口分散融入汉人或鲜卑部落,最终走入历史的滚滚尘埃之中。
乌桓人的社会生活和民间习俗有浓厚的游牧民族特征。
虽然地理上和夫余、高句丽接近,但和夫余人崇尚白色不同,乌桓人崇尚红色。究其原因,出土于西晋初年的神秘史书《竹书纪年》中提到: “后芬即位,三年,九夷来御。曰犬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乌桓尚赤,可能与其出身九夷中的赤夷有关。
在乌桓人的习俗中,太阳接近赤红色,给大地带来光明和温暖,这对于常年生活在寒冷地带的乌桓民族来讲,非常重要。
有一种说法,乌桓是蒙古语中“乌兰”的转音,乌兰在蒙语中就是“红色”的意思,乌桓山就是红色的山。根据近代日本学者考据,乌桓二字可能有聪明的意思。
需要说明的是,乌桓民族的祖先南迁后,在今天的内蒙古赤峰市另立了一座赤山,这座山有别于他们最初在西拉沐伦哥以北的那座乌桓山。
乌桓人以东方为尊,他们认为穹庐天地和所有山川,都在世界的东方。部落里的人死后,族人会焚烧死者的衣物,请萨满吟唱引路经文,并杀掉一只胖狗殉葬,让这只狗护送死者的灵魂,回到祖先的发祥地乌桓山。由此可以看出,狗在乌桓部落里是一种重要牲畜。
乌桓民族以畜牧业为主,农耕为辅。他们喜爱吃肉,喝牛羊马奶,以动物皮毛为制衣原料。牲畜不仅是乌桓人衣食的来源,也是他们的婚嫁聘礼、殉葬和祭祀用品。乌桓人种植糜子和沙蓬等作物,作为游牧生活的辅助。
乌桓各部的首领被称为大人。大人由选举产生,死亡则另选,不世袭。氏族成员没有自己的姓氏,以部落大人的名字为部落成员的姓氏。乌桓人也没有文字,以部落大人的意志为约法。对抗大人,可以被判死罪,因此部落大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因此,到东汉末年,乌桓部落大人的公选制逐渐被更接近中原地区的世袭制所代替。
乌桓内部的阶级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处于上层的大人和小帅,二是属于自由民的氏族部落成员。由于汉朝后期乌桓对外战事频繁,于是从公元1世纪初,他们开始有了豢养、抢夺和买卖奴隶的风俗。
此外,乌桓与汉族、匈奴之间还存在商品贸易。在汉代,乌桓正处于由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私有财产和个体家庭早已出现,婚姻嫁娶、犯罪赎死及丧葬活动,皆用私有财物。乌桓律法保护私有财产,由各家各户独自经营自己的畜牧业。但是,乌桓部落财产归属具有两重性,部落大人、氏族小帅有权指定牧场,决策集体迁徙路线和农牧业的经营方式。
乌桓的社会组织形式,分部、邑,落。邑落为部以下的基层组织。每部统辖着数百乃至数千个落。落,就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户”,每帐户或帐落,少则7,8口人,多则10余口人,若干个落相聚则为邑落。每邑约二三十户人,人口约一百人至二百余人。邑落由不同氏族的户聚合而成,被掠来的外民族人口归入邑落中,使得邑落并不是单纯的血缘群体,而是由处于同一地域的人们联合组成,地缘关系逐渐代替了早期的血缘关系。
随着乌桓不断内迁,汉魏政权经常利用乌桓的军事武力来达到自己的政治、军事目的。比如,由汉魏政府或集团出面,与乌桓大人结成军事同盟或临时征调。同时,汉魏还从乌桓各部直接征兵,以对付其它各族的反叛。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当年武力值爆表,令人闻风丧胆的乌桓突骑。乌桓从邑落结构中衍化出千夫长、百夫长等军制,逐渐接近汉朝的郡国制和匈奴兵制。至此,乌桓社会结构与汉族地区逐渐合流,只保留了一部分氏族制度的外壳。
《魏书》中提及,乌桓人性情彪悍,崇尚武力,以青壮年为贵,不重视老人。家族有矛盾时,乌桓人可能会杀死父兄,却不敢杀害母亲,否则会有母系氏族成员,为出嫁的女儿复仇。这说明,乌桓早期是母系社会,重视母系势力的风气相当浓厚。部落内,除战争这样的大事之外,一切都要听从妇女的意愿。
乌桓人髡头,女子直到结婚前才开始蓄发,梳髻,戴一种桦树皮制成的高帽子,称为句决。男子娶妻前,若看中了哪家的女子,可以先去去那户人家抢亲,将女子抢到自己家里共同生活。大约过去半年后,再找媒人给女方家里送马、羊、牛等牲畜,作为聘礼。
得到女方家人的认可后,丈夫会跟随妻子,一同回到妻子的娘家,给娘家人干两年活。两年之后,妻子娘家再赠送厚礼,将女儿女婿送回南方家中。
乌桓人保留着早期草原民族的收继婚风俗。当父亲去世,儿子可以娶后母为妻;若哥哥死去,弟弟也可以把寡居的嫂子娶进门。如果小叔子去世,小叔子的儿子,也可以娶寡居的伯母为妻。
东汉末年以来,乌桓在战争中重新走向分裂,人口四散,在史书上渐渐绝迹,融入了其他民族文化的演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