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效,谁说了算!

“你能保证这个药品有效吗?”这是我们咨询过程中被问到最多的问题之一,但这个问题我们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药品是否有效,这是不应该被质疑的问题,因为目前市场所售出的药品,都是经历一系列试验后,证明对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有效的,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上市销售的。然而,任何药品都没有100%的有效率。也许,一种药品有80%的有效率,但是我们无法确定哪些患者是在这80%以内,哪些患者是这在80%以外。而且,影响药效的因素有很多,下面举例如下:

给药的剂量:一般而言,在一定范围内,随着用药剂量的增加,药效也会增强。但是,当药物达到一定剂量后,药效不会随着剂量增加而增强,而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则会加大。

给药的时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不同的药物有着不同的服用时间,如餐前、餐后、空腹等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只有在最适宜的时间服用,才能发挥其最大疗效。比如,驱虫药在空腹服用时,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较高,有利于肠道药物与虫体的直接接触,以增强药物的疗效;口服维生素B2在小肠上部吸收,如果空腹服用,会因为胃排空快会使大量的维生素B2在短时间内集中于十二指肠,使得药物吸收不充分而影响疗效,所以应该餐后服用为佳;因哮喘多在夜间、凌晨容易发作,所以孟鲁司特宜在睡前服用,这样至凌晨时体内药物浓度较高,疗效较好,也可起到预防夜间哮喘发作的作用。

给药间隔:给药时间间隔是维持血药浓度稳定、保证药物无毒而有效的必要条件。给药时间间隔太长,就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间隔过短可能会使药物在体内过量,甚至引起中毒反应。

用药的疗程:所谓疗程,是指为达到一定治疗目的而连续用药的时间,这需要根据病情及病程而定。如果少于这个时间段,就会影响药物治疗的效果;如果在这个时间段内,随意的间断用药或停药,会使病情变的更为复杂,甚至增加治疗上的困难。

剂型的使用方法:在使用药物的时候,我们还会接触到这种剂型,如含片、泡腾片、缓释剂、控释剂、胶囊剂、滴眼剂、眼膏剂、滴耳剂、滴鼻剂、喷鼻剂、气雾剂、含漱剂等等,如果这些剂型使用方法不当,可导致药效下降。比如,在服用含片时,我们需将药片置于舌底、龈颊沟或近患处,让其慢慢溶解不要咀嚼,含服之后半小时内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这样才能保证口腔中的药物浓度。

饮食因素:食物中的某些成分,易与药物产生相互作用,而影响药物的疗效。比如,在服用铁剂治疗贫血时,可多食用维生素C的食物,以利于机体对铁剂的吸收;多酶片、胰酶片、乳酶生可与茶叶中的鞣酸结合,使酶失去活性而降低药效;牛奶中的金属离子(如钙、铁、磷等)可与喹诺酮类、土霉素、甲硝唑等抗菌药物结合形成不溶性的螯合物,影响药物的吸收而降低其抗菌作用。

药物的相互作用:药物相互作用是指同时或相继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时,药物与药物之间就有可能发生作用,这些作用可能表现药效增强,也可能表现为药效减弱。比如,甲氧苄啶和磺胺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的抗菌作用;考来酰胺容易与阿司匹林形成难溶性的复合物,而影响机体对阿司匹林的吸收使其疗效降低。

病理因素:在病理状态下用药不仅会影响机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也可改变药物在体内的过程,从而影响药物疗效。比如,胆囊切除后,肠道对脂肪类营养的吸收产生障碍,还会导致脂溶性药物吸收的减少;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常常出现肠黏膜水肿、淤血,胃排空速度减慢,肠管蠕动运动减弱,胃肠道分泌液减少等症状,这会直接影响药物经肠道的吸收。

遗传因素:在基本情况相同时,大多数患者对同一药物的反应是相近的,但也有少数人对药物的反应不尽相同。比如,有的患者对于某些药物特别敏感,很小剂量就能产生其他患者常用量时产生的作用;有的患者对药物反应特别不敏感,需要加大剂量才能有效。

心理因素:患者的精神状态与药物疗效的关系密切。研究者发现,患者的人格特征、文化因素、药师在患者心中的信任度、患者对所用药物的信任度等多种心理社会因素都会影响药物的效应。比如,如果药师对所用药物持肯定性的评价,且较为科学和客观地介绍所用药物,那么患者较容易从用药过程中感受到正面的疗效。反之,药师等在给药时抱有轻视的态度或言语不当,这样会对患者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本应有效的药物也会变得无效。

有上述可知,影响药效的因素实在有很多,有一些是我们不确定的,有一些是我们可以把控的,我们只有在我们可以把控的因素上做到最好,但是不能确保药品必然有效。其实,我们与患者在用药的理念上有着差异,我们考虑的是药品是否适合患者的病情需要,用药之后是否能尽可能的减少药品带来的不良反应;而患所希望的是药品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而且能够治愈疾病。所以,这是一个“结”,如果我们说这个药品肯定有效,那我们的依据在哪里呢?药品疗效好当然是皆大欢喜,但药品疗效不好呢,患者是不是失望也会更大,这个“结”是否会越勒越紧?而如果我们说不知道这种药品对你是否有效,这虽然符合药学的客观规律,但是我们也担心这是否会增加患者的用药顾虑,他们是否愿意接受与其心理预期不符的结果呢?在这个问题上,我曾一度纠结过,该如何说才好啊?

白剑勇先生在他的《中国式医患关系》中有过这么一段记述:有位中国医生到日本进修,遇到一名心绞痛患者准备做冠脉造影。检查前,医生和患者及家属坐在一间谈话室里,桌上摆着心脏模型。医生从心脏血管的解剖结构说起,再解释心绞痛是怎样形成的、最新的治疗方法是什么、可能会有什么风险,最后才签署知情同意书,整个过程大约45分钟,患者和家属欣然离去。中国医生问,有必要说那么细吗?日本医生回答:“在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做对一件事之前,任何一步看似无意义的铺垫,都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刻变得无比重要。”

我想,我们是否也可以借鉴上述的方法,用坦诚换来患者的理解,用严谨的态度换来患者的信任。作为患者当然希望药品有效,这是无可厚非的,这是我们需要去理解的,而作为药师知道药学的复杂性,不可能去轻言“药效”,我们需要让患者了解用药之后可能与他们的期待会有所差距,有些可能达到,有些不能达到,这是为了尊重客观规律,只有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用药的误解。

对于这个问题,我常常对患者说“我不能保证药品必然有效,但是我会尽最大努力,来提高药品的治疗效果,当然这也离不开你的配合。”因为我们知道有很多因素会影响药效,所以,我需要尽可能详细的了解患者的病史、用药史、饮食习惯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努力的把用药的注意事项交代清楚,这样既增强患者对药学的认知,更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因各种理解差异所造成的摩擦和麻烦。

通过不断的尝试,让我意识到,这个“结”是可以的“解开”,这离不开药患彼此之间的了解、理解和谅解的。药师需要了解患者的病情,理解患者的期待,谅解患者对于疾病的焦虑、痛苦和无助;患者也需要了解药学,理解药学的复杂性和局限性,谅解药师的无奈与无力。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药学服务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服务,它更是一种蕴含着极强人文底蕴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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