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来陪你,慢慢变老

家,始终是黑暗中的灯

图文/田螺菇凉77

此刻,老王躺在沙发上,我一丝不苟的看着他脖子上正在灸着的艾,生怕再像刚才一样他打着呼噜睡着了,燃着的艾歪了,把脖子烧掉一块皮,慌乱中叫着,挣脱着,从沙发上滚了下来,让我帮他把上衣全部脱掉。

想着刚才的一幕,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发脾气骂我,埋怨我,我倒多了一些内疚与自责。看着他越来越多的白发,手裂口贴的创可贴,还有手面上不知什么时候长的老年斑,更坚定了我要留在这个小城,陪在他的身边,不再去大城市漂泊的决心。

原来的剧情不是这样的,因为从知道女儿都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开始,我就怀疑自己上辈子肯定有自虐倾向。从知道我以后要嫁给别的男人开始,就告诉自己,一定不要嫁个像他这样的男人。

他挑剔。每次吃我做的菜,都嫌弃我把花椒和干辣椒炸糊了,蒜头没有切掉,土豆丝前后不一样粗,这也就罢了,连鲜辣椒的头没有切掉,也不行。每次给他买衣服和鞋子,都要平均去换三次款式,重量要恰好,款式要恰好,颜色要恰好,缺一不行。

他抠门。在同事微信群里,永远都是那个只抢红包不发红包的那个人。药代的款,今天能拖着不给就不给。为了节省员工工资开支,宁愿少雇一名员工自己挨累。就连一个消防栓,能向舅舅要坚决不花钱买。

他脾气暴躁。生气从不提前预告,情绪比娃娃脸变得还快。得理不饶人,训起人来六亲不认,不论是亲人还是他的病人。

他爱炫耀。几乎小镇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他的一双儿女都是研究生,他的儿子在北京工作,现在他有一对双胞胎孙子。

所以我想奋力挣脱,离他越远越好。

可细细想来,他的这些缺点,一点也没有缺给我的爱。他挑剔,所以我做出了更好吃的菜。他抠门,但抢到的红包攒一段时间就全部发给我。他脾气暴躁,可每次训完我,又主动跟我承认自己冲动。至于他爱炫耀,那是他的成就,就随他去吧。

自从妈妈被委以重任,去了北京看孙子,他就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忙里忙外,每天早晨六点起床,晚上十二点睡觉。从来没有洗过衣服的他,打电话问我洗衣服要放多少洗衣粉。经常下午三四点钟在我们的微信群里发张自己正在吃的中午饭。而我每次假期回家,都觉得厨房就像垃圾场,用他的话说,有个吃饭的空就不错了,还打扫卫生!

于是我开始怀疑我执意要挤到大城市的意义,自己的专业可以在小城找一份相对来说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在嫁出去以前可以照顾他的生活,至少不用他自己洗衣服纠结放多少洗衣粉,也不用每天晚上累了一天回家还是要一个人做晚饭;嫁出去以后他们想我了,周末可以随时回家一起吃顿饭。这些我真正想要的生活方式,大城市并没有。

那天晚上看见我在复习教师招考的书,问我在北京找的工作都没有满意的吗?我说,没有。他说,那再考老师干嘛还读这几年研,当初大学毕业的时候怎么不考?我说,不出去看看,就不知道珍惜在家的好。

其实我最想说的是,不愿留你在家,一个人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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