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里记录了韩国相国申不害的一段故事。当时申不害已经颇有政绩,有一次他想让韩昭侯给自己堂兄封个官,没想到韩昭侯一点面子都没给,申不害当场就露出了不满。
韩昭侯察觉到他的不满,解释道:“您之前教过我治国之道。要是我照您说的做,就只能拒绝您这个请求;要是我答应了,那就违背了您教的治国道理。您说过要按功劳大小来奖赏,可您堂兄没啥功劳,我怎么给他封官呢?”
听了这番话,申不害立刻严肃起来,赶紧向韩昭侯赔罪。看来韩昭侯是真把申不害的思想学明白了。
《资治通鉴》还讲了韩昭侯的另一件事儿。韩昭侯有条破裤子,让人收起来留着。有人就提意见说:“君主您也太抠啦,就这么条破裤子,赏给下人多好,留着干啥呀。”韩昭侯回应道:“我听说贤明的君主连自己的一个表情、一个笑容都不会随便露。这裤子虽说破了,可总比表情和笑容值钱吧。谁要是做出了配得上这条裤子的业绩,我才会赏给他。”
这事儿体现了当时管理学的精髓。站在国君的角度,很容易赏罚没个准头。心情好的时候,大手一挥就随便赏赐;心情不好的时候,因为一点小事就重罚别人。
法家认为,赏和罚是管理的两大激励手段,没了赏罚就没法管理。所以,要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赏罚的标准和执行都得格外谨慎。国君可不能让自己的情绪影响赏罚的决定。一条破裤子虽然不值钱,但要是无缘无故赏给某个下人,大家对赏罚的期待可就被打破了。赏罚得标准明确、恰到好处,还得及时兑现。君主只要做到这三点,法家肯定认可。不光申不害会认可,公孙鞅要是知道了,也肯定会点头。
可同样站在法家的立场,为啥申不害没能带领韩国像秦国那样富国强兵呢?申不害和公孙鞅的路线到底差别在哪?韩非子在《定法》这篇文章里,用问答的形式探讨了申不害和公孙鞅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第一个问题是:申不害和公孙鞅的思想主张,哪个才是国家最需要的?答案是两者都重要。就像在冰天雪地里又冷又饿的人,没衣服会冻死,没食物会饿死,很难说衣服和食物哪个更急需,但可以肯定的是,少了哪个都不行。
申不害讲究“术”,公孙鞅注重“法”。“术”就是根据能力给人安排职位,按照名分来考核实际业绩,君主掌握生杀大权,根据大臣们的表现进行赏罚,这是君主的管理办法。“法”就是官府把法令公开,让刑罚深入人心,大家都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法就有赏,违法就受罚,这是大臣们要遵守的准则。
要是君主不懂运用“术”,朝堂高层就容易先乱套;要是臣子不受“法”的约束,基层就会出问题。由此可见,法和术都是帝王治国不可或缺的工具,二者缺一不可。
接着说说第二个问题:为啥只有法没有术,或者只有术没有法都行不通呢?这得从韩国国情说起。韩国是从晋国分裂出来的,晋国的旧法还没废除,韩国又颁布了新法;晋国国君的政令还没取消,韩国国君的政令又出台了。新旧法令矛盾重重,这就给了很多人钻空子的机会。申不害虽然教会了韩昭侯用“术”,却没统一法令,让那些奸邪之人有了可乘之机。这就是申不害辅佐韩国这么多年,却没能成就霸业的原因。
这里插一句,前面《资治通鉴》说申不害做韩国相国15年,这是沿用《史记》的说法;而《韩非子》里说是17年。到底哪个对呢?说不定都不对,钱穆推测是19年,这个时间很可能才是正确的。
再看看韩非对公孙鞅的评价。公孙鞅治理秦国时,实行连坐制度,赏罚分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样一来,秦国人干活特别带劲,加班加点也不休息,打仗也不退缩,秦国因此变得富强。但是,光有法没有术,国君就容易被大臣忽悠,国家的好处都被大臣私吞了。秦孝公和公孙鞅死后,秦惠文王还是沿用公孙鞅定的法度,可张仪做相国的时候,就浪费秦国的国力给自己谋私利;到了秦武王时,甘茂做相国也是如此。
到了秦昭襄王时,魏冉做相国更过分,他劳师远征,越过韩国、魏国去打东边的齐国。这场仗打了五年,秦国一寸土地都没多占,他自己倒得了不少封地。
范雎做相国时,又对韩国打了八年仗,不但没给秦国带来啥好处,还给自己弄了大量封地。从那以后,秦国受重用的大臣,都跟魏冉、范雎差不多。每次打仗胜利,国家得到的好处还没大臣多,占的地大多也成了大臣的封地。这不禁让人想问:到底是谁在为谁卖命呢?
当初公孙鞅费了那么大劲整顿法治,结果他的改革成果都便宜了后来的秦国权臣。这根源就在于秦国君主不懂用“术”,被臣子的权谋给忽悠了。所以,秦国虽然实力强,努力了几十年,却一直没成就帝王之业。
这就引出了第三个问题:要是君主用“术”,官员用“法”,这是不是就完美了呢?但韩非说,这还不行。因为申不害的“术”和公孙鞅的“法”,本身都有缺陷。
先来说说“术”的缺陷。申不害有个“治不逾官”的原则,简单讲就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韩非子》里有个典型例子:韩昭侯喝醉睡着了,管帽子的侍从怕他着凉,就拿衣服给他盖上。可韩昭侯醒来后,把管帽子和管衣服的两个侍从都处罚了。
韩昭侯醒来后,管帽子的侍从因越权、管衣服的侍从因失职都被处罚。韩非觉得,“治不逾官”原则本意是让大家做好本职工作,这没错。但要是因为这个原则,大家都不敢揭发坏人坏事,那就适得其反了。君主了解天下事,靠的不是自己的耳目,而是全国人的耳目。要是臣子明知别人犯错却不敢告诉君主,那君主就只能自己去了解情况了。
再看看“法”的缺陷。公孙鞅给军功定了个标准,砍一颗人头换一级爵位,砍两颗换两级。拿到一级爵位能做年薪50石粮食的小官,拿到两级能做年薪100石粮食的小官。这就像让立了军功的人去当木匠或医生,打仗靠的是勇气武力,做木匠、医生得有专业技术。让只有勇气武力却没专业技术的人去干这些,肯定没好结果。
总体来说,韩非的想法挺周全,法制不光要把“法”和“术”结合起来,还得弥补它们的缺陷。不过,这些所谓的缺陷,可能没韩非说的那么严重。前面说了,在公孙鞅的政策里,拿到爵位的人只是多了个做官的选择,也可以不做。而且,50石或100石级别的都是小官,不一定需要多高的专业管理技术。
再说了,以公孙鞅的行事风格,他肯定会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不是有资格就能做官的。至于申不害的“治不逾官”原则,就算会影响君主获取信息,君主肯定也有应对办法。
——出自《熊逸版资治通鉴》
历史证明,单极化的治理逻辑最终会走向自我毁灭。申不害的权术智慧成就了韩昭侯的明君形象,却让韩国困于“术强法弱”的短暂繁荣;公孙鞅的军功爵制锻造了秦国的战争机器,却为权臣专权埋下隐患。二者的命运揭示了一个永恒的治理难题:制度越精密,越需要道德与权力的制衡;权术越高明,越要警惕其对公义的侵蚀。
千年后的今天,重新审视这段“术法之争”,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战国精英对治国之道的探索,更是一种文明在秩序与变革、效率与人性之间的艰难抉择。正如韩非子所说,“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但若“法”与“术”都成了权力的附庸,历史的车轮终将驶向制度的悬崖。这一警示,至今仍在现代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中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