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利权其和

在《道德经》里读到一句——“知者不博,博者不知”。乍看之下挺有道理的,一个人的时间精力就只有那么多。只往一个方向钻研的人自然比样样都会一点的人要精通得多。

然而再细想,又觉得有点不妥。不是说学习讲究融会贯通吗?古希腊人可不搞分科,他们什么都学,伦理连着哲学,哲学连着逻辑,逻辑连着数理。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会,搭建了宇宙那样大的知识框架,跨了界也是有很多东西可通用的;而且还很可能因为多了些跨界的知识,回头对本行的深入也有帮助。古往今来不乏一些样样精通的全才。比如翻译了《通俗天文学》的金克木,自学的语言天才,精通中西文学、美学和各种理科。当然并非人人都能和全才比,但既然有人能博学不杂,就表明“博”和“知”不一定是不能并存的。

《道德经》又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信和美,是不是就真的不能并存呢?我可以为了朋友健康着想,说“你最近越来越胖了,做做运动吧”,这是信言不美;“圆润点才好看呢,多吃点!别管别人怎么看。”这是美言不信。但我是不是也可以对他说“我最近做运动,感觉轻松很多呢。周末我们一起去吧?”不就言美且信了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许是人还没想出如何兼得的办法而已。用二分法思维来看待事情,在起跑线上先自我暗示了十全十美的不可能,也就不必努力为双赢而争取了。上学时最喜欢和同学讨论那些“男朋友的性格重要还是颜值重要”、“希望自己以后有钱还是开心”的问题,不知这算是不贪呢?还是算狭隘。恋人的性格和脸,自己的经济和心理状态,其实都很重要呀!宁愿在自行车上笑也不愿在宝马上哭,当然是很豁达随心的;拿一整个世界来换一颗红豆,自然很美很动人。但如果能嚼着红豆,坐在宝马上笑着看世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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