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1996年,我刚参加工作,还没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当时也就400块】,想节约钱,不在外面租房子,每天往返40里路骑自行车去上班。
但我以前住校没自行车,为了上班不迟到,就骑了我爸给我妹240元钱买的一辆二手女车,打算挣了钱再给自己买。
那天中午骑车到大学南路吃了碗拉面,回公司时车子骑得快了些,挂倒了旁边一个骑车的中年妇女,当时不知道后面挂到她了,继续往前骑,冷不丁这女的快跑几步从后面曳住了我的后车架,与我理论。
我当时吓懵了,因为他说我挂倒她,将裤子都蹭烂了,脚脖子也受伤了。让我赔她100元钱,我说她讹人,说自己没钱。这女人是附近城郊出租房的暴发户,不知当时去干什么,听我这样说一下子从裤兜掏出一大把百元大钞(估计有千八百的)攥在手里在我眼前一晃,说:“别以为我没见过钱,告诉你我不在乎你那点钱!”
我当时没主意,又不想掏钱,因为知道她在讹我,裤子仅是蹭了些灰,脚脖子蹭破了一点皮,按当时行情仅多50元也就能解决,但我身上只有不到8元钱!和他商量我去借钱给她。就将自行车放在原地上锁,其实想去把我表哥请过来帮我处理,少出点钱。
我没找到能帮助我的人,20多分钟后我没借到钱不得已再回来时,我的自行车和女人及她的自行车都不见了。问附近摆水果摊的商贩,说那女的后来打手机给他儿子,叫了个出租车将我的自行车拉走了。
我当时失落极了,恨自己无能。想到那女的就是附近出租房的住户,我休息日不在家休息,经常在那村里转悠,想着说不定能看到那女的或者我的自行车。两个周后我终于在村边上的一户锁着的门房里看到我那辆自行车,当时进去准备和他们理论,但人家说房东不在。
我后来就在回家的路上想了很多,报警、找他们村村干部、找人和他们斗殴等,最后还是决定找我表哥出面要回来。
我后来将事情经过说给我表哥,希望他出面帮我,因为他在当地也算个在"道上混的"人。但表哥听完后只让我长点教训,此事就此算了,估计他觉得不值得。与事发过去一个多月,我的心稍有缓和,碍于自己确实没本事没能力,就忍下这口气。直到如今,想起来还恨不得将那女的和他儿子送到派出所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