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不能单方改,潜在风险要认清-124-90-6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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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操技巧:老板要求调整明年提成方案,HR如何推行?

       我们是一家销售型的小公司,老板每年都会要求调整公司的提成方案。今年的提成方案老板采用的是阶梯式提成,总销售额每达到一个阶段,提成比例就会提高一点,最低为3%,最高可提升至10%。最近老板准备在明年取消这一政策,改为固定的提成比例,也就是说销售同事做多做少都是同样的销售比例。我知道老板是在控制人工成本,但是这种方案很容易引起销售人员的反感。面对老板的要求,作为HR的我该如何应对呢?老板要求调整明年提成方案,HR如何推行?】

       【摘要: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指出提成是属于计件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进行修改,用人单位要跟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载明,劳动合同签字盖章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本文的第二部分指出单方面更改提成比例的带给公司的法律风险,题主公司单方面更改提成比例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变相降低劳动者的报酬,劳动者不仅可以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还必须给付经济补偿。】

一、提成不能单方改:

       先来看一下题干中题主提到的提成的类别,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提成是属于奖金类别的,但是果真如此吗?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六条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由上可知,提成不属于奖金而是属于“计件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由《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可知,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改变提成比例行为的实质是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可知,要想变更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不能以单方通知的形式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进行变更。

        对于题主应该如何做呢?那就是要跟相关员工一对一的就新的提成比例进行协商,协商确认之后的提成比例可以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载明,劳动合同签字盖章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Tips:提成是属于计件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进行修改,用人单位要跟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载明,劳动合同签字盖章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潜在风险要认清:

       题主可能问了:“我们公司之前对提成比例的规定不是也没有员工提出质疑吗?”之前按的提成比例是阶梯式增长,对于员工而言是有利的,之所以没有员工提出质疑,完全可以把这种行为看成是对公司单方面调整的默认。

       但题主在题干中说得也很清楚“明年取消这一政策,改为固定的提成比例,也就是说销售同事做多做少都是同样的销售比例。我知道老板是在控制人工成本,但是这种方案很容易引起销售人员的反感。”虽然具体比例没有说,但是相信在总销售额达到一定比例以上时,新的提成是低于老的提成比例的,要不题主也不会得出“老板在控制人工成本”的结论。

       题主老板所谓的提成比例新方案在实质上是变向单方面降低提成比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改提成比例,劳动者完全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Tips:单方面更改提成比例的带给公司的风险作为公司HR的题主必须要给老板予以提示——题主公司单方面更改提成比例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变相降低劳动者的报酬,劳动者不仅可以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还必须给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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