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喜欢的事儿

总觉得时间过的很快。一眨眼的功夫,从早上到晚上,时间就过去了。然后一不留神,一个星期过去了;再不小心,一个季节就过去了。时间总是在你不盯着它的时候,偷偷的跑走。


虽然我并不认真的去算自己的年龄,但是也知道一年一年的过去了,皮肤也越来越失去青春的光泽,这是岁月的变化。

今天一天做了一些计划,明天需要去落实。好像,也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了。可是即便是再无事,也感觉整天时间满满的、忙忙碌碌的,并不空闲。

本来打开手机和电脑要做计划,可是看到了有趣的新闻还是忍不住去看看,乐呵乐呵。本来说好了 ,马上去做的事情,还是会被脑子里各种奇怪的事情拖住了后退。这就是散漫吧。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沉淀下来,深刻下来,能够沉沉稳稳地做一些事情。

我具备了散漫者的各种气质,却不具备成功人士的品质。其中最重要的两种,是勤奋和毅力。


常言道:勤能补拙。一勤遮百丑。话是不错的,包括之前我说的:笨鸟先飞,也是说的勤奋。

有志者事竟成。可是这志气之后,勤奋还有毅力,是非常重要的。

聪明在我的人生里,似乎没有多大的用处。虽然聪明的人能够取得一定的成就,并取得人们的喜爱,但是我从来就不是个聪明的人。我还是有自知自明的:傻傻的,笨笨的。

我也想过,为什么我不能变的聪明一些呢?我也想学着聪明起来。可是后来我发现,变得聪明会让我心里很难过。噢,虽然聪明有那么多的好处,但是我不再想变聪明了——根本不愿意。我只想这样傻下去。

可是我很想有智慧,很想让智慧的光芒充溢着我的心灵。


人是需要吃饭才能长大的,而心灵也是需要各种养分才能茁壮成长的。这就是为什么孩子从小的时候,就要读书、要上学、要学知识。说到这儿多说句,现在孩子读书有很多都是毫无目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又有多少明白学习是为了自己呢?(其实我小的时候也是不明白)。

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的。不管学什么,不管有用还是没用,只要是自己的喜欢的东西就好。现在上学的学生,多半学着自己不喜欢或者不知所云的专业;工作着的人,又有多少做着自己毫无感觉的工作,浑浑噩噩的过日子呢?

有些人喜欢养花,会读一些类似“如何养好花”的书;有些人喜欢做饭,会看一些菜谱。更多的,做推销的恐怕会看一些“营销策略”,做官的看一些“厚黑学”。各有所学,各有所用,不论好坏,自己有所需求,只要需求不太累,这就很好。

更好一些的,还能再每日的忙碌中挤出一点时间来,留给自己,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这就是对自己的宠爱了。

我是个嘴笨,而懒散的人。可是我愿意用书写来表达自己。以前,在小的时候,喜欢买个漂亮的本子,写日记。可惜的是,我是个不勤快又没有毅力的人,是以每个本子都是寥寥的几页,从未善始善终。

我想,我也应该对自己好一些,每天有空读一点书,然后写一会儿日记,是很惬意的生活。


对我来是说,这个世界最贵的奢侈品就是时间。有时间有心情,漫生活,比什么都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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