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弟:“律师先生,我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律师:“为什么呢?”
成弟:“我们结婚八年了,生了一儿一女,三年前,我因生儿子得上了妇科病,住院期间,他不管我跑路了……娘家人为我治病欠债五万元。”
律师:“我可以帮你免费维权,你愿意吗?”
她喃喃低语道:“我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我还会什么权利呢?”
我大声回答:“有的!”
片刻,她的脸上露出羞红的微笑,窗外的风雨也停下来了。
在成弟与我讲述的过程中,一旁的小女孩似乎明白了一点什么,也要向我勇敢发声。
孩子:“律师叔叔,我可以告我爸爸吗?”
律师:“为什么要告你爸爸呀?”
孩子:“因为爸爸不要我和妈妈了……妈妈病了没钱买药,我也没钱上幼儿园了。”
律师:“孩子,叔叔免费代理你和妈妈去告你爸爸,追讨抚养费。”
孩子望着天空发呆:孩子可以告爸爸吗?
二十多年过去了,这对母女的命运不得而知。打开卷宗看到我当时他们与我的对话交流,有一种说不上的滋味,那么的久远,又那么的近。
那是一个秋日的傍晚,海边的风,托起一对母女孤独的身影,匆匆来到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我已在这里已等了二个多小时,早已过了之前在电话里约定的时间。
女人三十多岁,海南琼海人,在海口某农贸市场小摊上卖水果。半年前,丈夫知道妻子得了重病之后跑了,至今下落不明。她解释今天迟到的原因是五岁的女儿突然生病,刚刚去看了医生才赶过来的。
是啊,在当下的90、00后女性追求经济独立而不想结婚,或者结婚不想生孩子。即使国家出台了鼓励多生育的政策,好像效果也不佳。回想八十、九十年代,那时的女性把生儿育女当作自己的使命,忘了自己的经济独立……在现实生活中,忍受着诸多的委屈与无奈。
那时候老百姓的婚姻,遵循传统的家文化,男主外,女主内,女人的主要任务就是生子。即使离婚这样的事情发生,未成年的孩子也是配角,孩子抚养费也就每月几百元而已。与当下各式各样的离婚,包括非婚生子女在内所获得的抚养费不可同日而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