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绘就基层治理新画卷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新时代新征程,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高治理能力,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自治强基,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灵魂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其本质在于人民主体性。“众人拾柴火焰高”,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性和民主自治能力,紧紧依靠群众,激活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到治理当中,不当“旁观者”,争当“参与者”,形成强大治理合力,才会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基层治理新现象。要积极运用好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参与自治的优势,健全以党建引领的村级自治机制,通过红白理事会、“积分制”管理等基层治理新模式,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务,变“事不关己”为“息息相关”,从而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撬动乡村振兴“大能量”。

       法治保障,筑牢基层治理“压舱石”。“法者,治之端也”,实现基层法治既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保障,更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基层治理要靠法治,利用好法治这一有力“武器”,才能更好绘就平安和谐的基层画卷。激活基层法治效能,就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引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同时要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驻村工作队和乡镇司法所等力量,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进庭院”“学法到田间”等活动,打通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营造出基层干部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德治支撑,树立基层治理“新风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德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标志,无论是法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德治来体现和引导,才能有效破解在乡村治理中法律手段太硬、说服教育太软、行政措施太难等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不断夯实思想道德基础,通过培育良好家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全面推动移风易俗,破除乡村陋习;同时,以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等活动,促使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尊老爱幼、诚实守信,最大程度的释放“德治”力量,筑牢基层治理同心圆,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委组织部 牛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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