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作品(短视频、电影都是):制片者有著作权,编剧、导演署名权。(剧本、音乐有单独著作权)
合作作品:1.不可分离使用的作品 :一个人不能把著作权转让/质押/让专人使用,需要作者都同意 2.可分割的作品:歌曲(词与曲可分割使用)
作品定义
(一句话也是作品):文学领域的创造成果
1.具有独创性 (表达形式)2.可复制性 (两个一起满足。不要求政治思想正确)
创作完成的中国公民(自动被保护)不保护的对象:
1.官方文件及其译文
2.单纯的事实消息
3.通用的表格和公式(元素周期表……)
著作权集体组织(中国摄影协会等)需要经过授权才可以维权。花费要公示。
作者的定义:
1.原则上自然人(个体)是作者。参加创作的人是作者。署名的人,被查出是挂名的,也不能成为作者。 2.法人(公司)承担责任的有的属于法人作品
作品分类
演绎作品 (在原作品基础上,产生新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小说改编成电视剧
著作权在演绎人手里,但要经过原作者授权
汇编作品:有独创性(材料没有限制,可为数据……)PS:法考教材编写、语文书 著作权在汇编人手里,但要经过原作者授权
特殊职位作品(作者只有署名权,单位有其他权利):四图一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 三社两台:报社、期刊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
著作权分类:
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权可转让,人身权不可。
人身权:发表权(公之于众,一次性用光)、署名权、修改权、完整权(不能恶搞那种 视频)
财产权:复制权
发行权(出售或者赠予,给一个有型的东西)
出租权(只限于视听作品或电脑软件:国家对容易被侵权的作品-视听和软件有强保护):出租软件侵犯了出租权,卖软件不侵权出租具备软件的电脑不侵权
展览权(公开陈列原件或复制品)
表演权:词曲作者的权利(公开表演、背景音乐:店铺放歌是侵权了)广播权:直接向公众传播或转播作品信网权(云展览):上传后观众随时下载
表演者权:表演者的权利 放映权
保护期
有生之年+死后50年。
署名权、修改权、完整权永久被保护。 发表权和财产权有限制。1、自然人作品
2、法人作品和视听作品:发表权保护期为创作完成之后的50年;财产权首次发表50年(表演权:店铺放50年前的歌曲)
3.摄影作品:老法是发表后50年,新法(2021年6月1号)是有生之年+死后50年。
合理使用 (不构成侵权)
1.个人使用、学习(上传网络是侵权)
2.书评、影评
3.报道新闻、政经宗的实时性文章、公众机会上的讲话 (都具有时效性)
4.公益公务:教学或科研需要、向阅读障碍者提供
5.保存原来版本的需要(老版太旧了)
6.免费表演:不以盈利为目的(双方都不收钱) 义演表演要经过词曲作者许可
7.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可绘画、临摹、摄影、录像 不能商业使用,把产品制作成商标
8.汉译少
文字作品
图书
1.图书出版者有专有出版权(不能一书多投)
2.出版者对图书版式有权
3.出版教科书,出版者有法定许可。(不需要作者同意,但商业用途要向作者付费):义务教育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等教科书
报刊
1.报刊的先载权:在一定时间内,报刊可以先用,但如果报刊15天内/期刊社30天没有通知,作者可以另外再投。
2.转载权:若作者没有明确要求不能转载,报刊或期刊(法定许可,图书和网站需要经过作者许可付费,否则是侵权)可付费后转载。
链接不是转载,不构成侵权。
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
1.有人已经把词曲用了一次,而且出了录音盘。第二次使用词曲,制作专辑,唱片公司可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但要向影著协 支付报酬,著作权人有约定除外。(最大的权利人都不用许可,也不需要相关的权利人许可)
2.播放未发表作品:要著作权人许可
播放已发表的:不用许可,支付报酬就可
3.播放视听作品:有图像的,不论发没发表,都需要经过作者许可。
不构成侵权
1.教学需要,而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可以破解软件(翻墙、外挂都是侵权)
2.不以盈利为目的,盲人需要,软件无法通过正常途径。
3.个人使用计算机软件盗版,即使不知道也构成侵权,但不用赔偿。若是机构、公司等,被发现就要赔偿。(个人使用盗版图书不构成侵权,对于弱势的 国家会给强大保护。)
4.避风港原则:权利人通知平台,平台才删除,不通知平台不删除。(百度网盘)
红旗原则:权利人没通知平台,平台也要删除。
侵权赔偿
1.权利人损失或侵权所得
2.计算不出1就按权利使用费的倍数
3.法院酌情赔偿,上限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