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建导致业主迟迟无法办理过户,业主如果起诉过户,法院会怎么判?

1、实践中,开发商可能因为项目违建,导致项目建成后规划、消防、水电等问题无法获得主管机关认可,进而导致业主办理产权证受阻,引发纠纷。

2、如果业主起诉开发商办理过户,法院会怎么判?分两种情形:

1)如果所购商品房是违建,那么相关主管机关也不可能做规划等认定,这就相当于标的房产无法完成权利交付。此种情况下,除非业主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否则也只能提出解除合同,法院也会支持。

比如,业主购买一楼,开发商承诺赠送地下室,结果地下室是违建,行政机关要求开发商回填,那么业主购房等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参考案例:(2021)京03民终5522号

2)如果违建并非业主所购房产,那么开发商的行政违法行为构成对业主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法律障碍,法院既无法估计权利障碍消除的时间,也不可能在民事诉讼中干涉行政机关的决定。

因此,法院也不会判令开发商立刻履行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义务,否则将会面临无法执行的尴尬,而是会判决开发商于所涉行政违法事项消除后一定期限(比如40天)内协助业主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参考案例:(2015)民一终字第78号

3、总结与建议

1)对于第一种解除合同的情形,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印花税、住房维修基金;业主如果已经收房,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形,还可以主张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配合注销网签备案手续。

2)对于第二种情形,业主当然有权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所有权登记,要求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解除合同后的措施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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