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算是真正体会到了“冤家路窄”这句话说的有多么准确。遇见一个垃圾人一次就够背运的了,竟然还会碰到第二次、第三次,并且她还是那种丑恶嘴脸,真是让我“深恶痛绝”。
第一次。楼下集中充电桩处是天天车满为患,可是车没电了,也得想办法充啊!于是一辆一辆把两轮电动车推开,终于推出了一个能容下我的车开进去的空,当我准备倒进去的时候,一个三轮电动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一下扎进去了。我心平气和的告诉她:“这是我刚刚推出来的空。”她理直气壮的说:“那我不知道,谁知道是不是你推的呀?”一边说一边三下五除二把充电器一插扬长而去。气得我牙根痒!
第二次。还是集中充电处。也是为了充电,我把她的两轮电动车推到了一边,她就在那骂骂咧咧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嫌动她的电动车了。关键我也不知道那是这个“冤种”的车啊!我要知道,就算我不充电,我也坚决不会再跟她扯上半毛钱关系!这次,我没有忍着她,也回怼了几句。因为我觉得这种人你不能让她得寸进尺,要不然她会越来越恣意妄为。
今天是第三次。还是充电处。我刚停好车准备充电,她骑个两轮电动车“吱”一下停在了我车的充电口处。我微笑着说:“我要充电。”(因为我觉得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冤家宜解不宜结,先礼后兵。你看咱这素质都到这地步了,换回的是什么呢?)她先扭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极其不耐烦的说:“冲呗!”我说:“你如果停这,我还得给你推走。”于是,她带着十二分的怒气把电动车骑得离我老远。
所以,我就非常的稀罕,为啥总让我遇上她呀?就算在一栋楼上,也不一个单元。这栋楼的住户有100,人有上千,偏偏总是那么巧合。这古人所说“无巧不成书”、“冤家路窄”最能形容我们俩。不,我才不跟她称我们,我跟她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人。唉!不能让这种低素质的人影响了我周末这大好心情,去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