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牛虻》有感

      今日又看了《牛虻》这部充满宗教色彩和革命色彩的小说,这部经典小说的亮点不仅仅在于主人公亚瑟从贵家子弟蜕变成牛虻的传奇经历,更多的是牛虻的感情,对詹玛不变的热恋,对教父复杂的依恋。主人公亚瑟从最开始懵懂单纯的男孩,有着自己的兴趣爱好,追求崇高的自由信仰,有着青梅竹马的詹玛,还有一个像父亲那样疼爱自己的教父。一切的幸福在他参加自由党后,在蒙太尼教父调走后,他在一次忏悔中泄漏了秘密,就全部毁了。詹玛误会是亚瑟告的密,同时又得知蒙太尼神父是他的亲生父亲,亚瑟疯了一样想逃离这个充满谎言的地方,就假死逃到了南美洲,经过十三年的地狱生活,亚瑟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牛虻,用犀利毒舌的语言抨击那些敌人,在一次偷运军火中,他为了掩护同志们,同时也不忍伤害蒙太尼神父,而不幸被捕,在被捕后蒙太尼神父知道了牛虻的真实身份,想劝降牛虻,放他走,但是牛虻让蒙太尼在上帝和他做一个选择,蒙太尼还是选择了上帝,牛虻被枪击了,蒙太尼最后后悔了,怒斥上帝,精神失常,死了。

这部小说我看到了灵魂的救赎挣扎,不管牛虻外表多么坚强,他内心还是孤独和深爱詹玛和蒙太尼神父的,但是神父的信仰而他的截然不同,又代表他们是对立的,牛虻还是忠于自己的心,宁愿为革命牺牲,也要获得灵魂的自由和解脱。其实牛虻是个让人敬佩又心疼的人,他在描述他在南美洲经历的那些磨难,虽然轻言带过,但是听起来不由地心疼这个坚强的男人。还有他对蒙太尼的爱也是很浓烈的,就真的像个小孩子一样依恋自己爸爸,想得到爸爸的父爱。可惜啊!还是那么悲惨地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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